户籍迁移要户口本吗?
涧西区公安分局:我是老城区的居民。我是户主。我的户口本上有两人在我不知情,而且户口本在我手上。户口在20年就迁到南昌路派出所了。造成这两人有两个户口本。这符合户籍管理法规吗?请予答复。 请涧西区公安分局给予答复啊! 这俩人哪来的啊 好像是可以的,户口迁移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迁移户口只需要本人同意就可以,但前提必须有可以落户的产权房或直系亲属的产权房内。 请涧西区公安分局尊重老百姓的呼声。给予答复! 户口迁移是本人的权利!可我是户主,户口本上还有两人的户口。为什么不能告知我一声?一人可以有两个户口本吗? 你户口本上背着你迁走的两个人,是你什么人,为什么跟你在同一个户口本上,为什么又迁走了也不告诉你? 雨夫 发表于 2023-10-13 09:27户口迁移是本人的权利!可我是户主,户口本上还有两人的户口。为什么不能告知我一声?一人可以有两个户口本 ...
户口迁移是每个人的权力,与户主无关,只需迁入地同意即可办理,至于为何没有告知户主,是家庭内部问题,派出所没有这个责任和义务。户口本数据以公安机关的网络登记为准,和银行存折性质一样,没办法,哪怕你目前所持户口本依然有这两人名字,但你所持的仅是未更改状态,实际户口本上这两人已经不在户口本上了,一人是不可以有两个户口本的,你所持那本为无效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迁入需要户主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迁出不一定必须户主同意。 第一:上边答复的说我的户口本是无效状态。那说明我的户口也是无效状态了?我岂不成了黑户了?第二:上边答复的迁出户口不需要戸主同意。我没有要求我要同意。迁出人随时可以来取走户口本。本市范围内,路又不远。公安部门为什么不能让迁出人带户口本办理迁出呢?有什么内幕吗?第三:公安内部网络上已经显示户口迁移人迁出了。其它社会网络上能查到吗?社区如果人口普查,抽查,或者办理需出示户口本的事项,我怎么办?如何知道这两人在不在我的户口本上?我又如何说明? 雨夫 发表于 2023-10-16 08:50
第一:上边答复的说我的户口本是无效状态。那说明我的户口也是无效状态了?我岂不成了黑户了?第二:上边答 ...
别较真了,说你户口本是无效状态并非指你是黑户,而是该户口本人口状态已经发生变更,已经不能如实反应真实人口状况,具体人数以公安户口网络数据为准,户口情况现在已经与社会其他系统全部联网,户口本已经基本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不存在会发生说不清的地方。 看来涧西区公安分局不打算给我满意答复了。还说我较真了。你们为什么不能工作认真负责一点?哪有这事。 什么情况不想让别人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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