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一试 发表于 2023-8-22 22:45

锄禾洛阴 发表于 2023-8-23 06:40

       山雨欲来风满楼

没事溜溜 发表于 2023-8-23 07:09

很多主任们一到周末讲课忙得很,甚至往外地跑。外地的往洛阳跑。

火柴棒 发表于 2023-8-23 08:47

没事溜溜 发表于 2023-8-23 07:09
很多主任们一到周末讲课忙得很,甚至往外地跑。外地的往洛阳跑。

金子太诱人

锄禾11 发表于 2023-8-23 18:05

{:266:}

逍遥顽童 发表于 2023-8-23 18:43

这风气从破墙开店那会儿就有了,怎么界定合/法非/法没个杠杠吗?记得以前有个工程师,业余给人家做设计,80年代一管就/死/的时候就把他抓起来判/刑,一放就/乱/的时候就把他放出来说他是劳动致/富,抓了放放了抓,几乎成了改开风向标了,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是没有长进。

向我开炮 发表于 2023-8-23 18:56

公开征集;P天下无贼

锋语 发表于 2023-8-25 16:04

没事溜溜 发表于 2023-8-23 07:09
很多主任们一到周末讲课忙得很,甚至往外地跑。外地的往洛阳跑。

个人认为,医生“走穴”无可厚非。只要没有耽误自己的本职工作,人家是凭本事挣钱。这样做,还可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水平,降低基层群众的看病费用,何乐而不为呢?

试一试 发表于 2023-8-26 07:10

逍遥顽童 发表于 2023-8-26 09:52

走/穴无可厚非,但是需要排除两种情况。

一是,是否和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签/署过什么协/议,比如同业竞/争协/议,外/快分成协/议之类,协/议里有可能写了禁止和有竞/争关系的同业单位私下合作的条款,另外也可能是允许合作但是收入需要同原单位几几分成,如果签过这样的协/议就要受这样协/议的约/束,在通过法/律手段证明协/议无效之前你都得遵守。

二是,在具备可比性的情况下,你的讲课收入是否和其他行业的专家对等,有没有变相收取回/扣,比如耐研院一个教授级高工出去讲一天课挣两/千,你出去讲半天课挣十/万,并且费用是和你单位有商务往来的公司支付的,那肯定有问题。

sootaa 发表于 2023-8-26 10:56


医药领域腐败
线索受理途径
受理电话:0379-12315
受理邮箱:lysdcb@126.com

sootaa 发表于 2023-8-26 12:32


如同核武器,就是体现威慑力

平湖夜色 发表于 2023-8-26 12:58

风声大,雨点小,最后整两小虾米,

呼隆呼隆,又一阵子

江南春 发表于 2023-8-26 13:25

锋语 发表于 2023-8-25 16:04
个人认为,医生“走穴”无可厚非。只要没有耽误自己的本职工作,人家是凭本事挣钱。这样做,还可以提高基 ...

这样干,100%会影响本职工作的。

三三两两 发表于 2023-8-26 14:17

什么是走穴?是出门给患者看病,还是给患者讲座,还是培训同行?

三三两两 发表于 2023-8-26 14:18

第一条说的是:(一)假借咨询费、讲课费、推广费等各种名义或形式给予医疗机构或其内设科室、从业人员回扣的行为。
重点是“假借”,没有禁止真咨询、真讲课。

三三两两 发表于 2023-8-26 14:22

无产阶级 发表于 2023-8-26 13:53
有多少人被医生治死了

医疗事故伤害的是一个个具体的患者和家庭,更可恶,不知道算不算这次举报范围。

soot 发表于 2023-8-26 15:17


希望还是有成效

没事溜溜 发表于 2023-8-26 17:50

锋语 发表于 2023-8-25 16:04
个人认为,医生“走穴”无可厚非。只要没有耽误自己的本职工作,人家是凭本事挣钱。这样做,还可以提高基 ...

这你就不懂了,那课不是白讲的,里面有药厂的道道。所以此次反腐要治理这个。

没事溜溜 发表于 2023-8-26 17:53

逍遥顽童 发表于 2023-8-23 18:43
这风气从破墙开店那会儿就有了,怎么界定合/法非/法没个杠杠吗?记得以前有个工程师,业余给人家做设计,80 ...

如果掌握供应商生杀大权的工程师去给关联企业设计,获取了高额的设计费,你怎么看?

逍遥顽童 发表于 2023-8-26 17:56

没事溜溜 发表于 2023-8-26 17:53
如果掌握供应商生杀大权的工程师去给关联企业设计,获取了高额的设计费,你怎么看? ...

第一,生杀大权从来都不是具体工作人员掌握的,第二,我前面10楼帖子说的第二条例子,反之亦然,可比情况下,别人画图收了五千,你画同样的图收了二十万,那就是有问题。

走进大自然 发表于 2023-8-26 20:28

:)

没事溜溜 发表于 2023-8-27 00:32

逍遥顽童 发表于 2023-8-26 17:56
第一,生杀大权从来都不是具体工作人员掌握的,第二,我前面10楼帖子说的第二条例子,反之亦然,可比情况 ...

现在就是这么回事。一个PPT上去念半小时,药企给几千授课费。念个PPT值那么多吗?

锋语 发表于 2023-8-28 10:00

没事溜溜 发表于 2023-8-26 17:50
这你就不懂了,那课不是白讲的,里面有药厂的道道。所以此次反腐要治理这个。 ...

我说的不是讲课,而是出去做手术。

逍遥顽童 发表于 2023-8-28 10:25

锋语 发表于 2023-8-28 10:00
我说的不是讲课,而是出去做手术。

做手术是好事,但舟车劳顿容易有失误,医生自己也要有所节制。我有个亲戚,托人才在名医飞刀的洛阳手术室门口堵住他,刚问了三五分钟,又被郑州来车接走了。然后追到北京继续问,人家在洛阳说过的话又不承认了。

没事溜溜 发表于 2023-8-28 16:44

锋语 发表于 2023-8-28 10:00
我说的不是讲课,而是出去做手术。

就是讲课

youxi 发表于 2023-9-6 09:56

打电话的人没证据,有证据的不会打电话:lol

过眼云烟而已 发表于 2023-9-6 18:49

都在化粪池里了,哪有干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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