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出警,索要办案经费,因为钱没给到位导致命案不给侦办,命案23年无人问津。
尊敬的市委领导:我叫王海龙,男,现年37岁,身份证号码:410311198604185535,户籍均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安乐镇狮子桥村(系被害人王海哲弟弟),联系电话:18135667531。我哥王海哲,1982年11月出生,于2000年2月6日(农历正月初二)晚在我家门口不远处遭人杀害,案件距今已过23年。
洛阳市洛龙区公安局办案民警饮酒后出警,索要办案经费,我家提供不及时,民警以附近村出现连环强奸案,领导要求尽快破案为由,没有尽职尽责做好全面调查、取证工作。现就我兄长被害,因为民警饮酒、索要办案经费导致案件侦破错过最佳时机,至今没有破案一事提出申诉。
申诉请求
一、请求上级主管机关对洛阳市洛龙区公安分局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二、请求上级主管机关对洛阳市洛龙区公安分局办理王海哲被杀害一案的相关办案民警(马平川、李宏伟、肖兵)的不作为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三、请求上级主管机关对洛阳市洛龙区公安分局敷衍应付、作风飘浮等问题进行整治。
基本案情概述
2000年2月6日(农历正月初二)晚上,我哥王海哲到别人家串门,晚上11点15分左右乡邻告知我父亲,说王海哲躺在他家门口身上多处受伤。乡邻们随即拨打120、110,120急救车20分钟后到达,经诊断伤者已无生命迹象。110(安乐派出所)夜里12:05到达,洛龙区分局人到达现场已是凌晨2点钟,来的警官都是一身酒味,有两个站都站不稳,到达现场后未第一时间追击罪犯和现场拍照、提取物证。未经家属同意擅自尸检。第二天又换了一拨人入户调查,我的家人也向公安机关提供了相关破案线索,但不知什么缘由,以后几日慢慢凉了下来。派出所几次来我家调查此案,我父亲是水泥厂工人,递给警官的烟是三块钱一盒的烟,他平时吸一块多的烟,为此派出所民警都不理我们,赶紧跑出去买了几盒十块的烟。这样那几个民警才跟我们说:“你们先凑点办案经费吧,现在办案经费紧张”。后来我家凑了1000多块钱给民警,人家嫌太少,让在凑。并说你家这事可以先缓缓,现在有个连环强奸案市里下命令了,必须尽快破案,你这不急!我们全家永远忘不掉这句话。出警民警一是在值班过程中饮酒,违反工作纪律;二是出警缓慢,取证拖延,错过了最佳的取证时间;三是吃拿卡要,索要办案经费,就是他们的不负责任,致使案件至今未侦破,要求处分相关责任人。由于过度悲伤,我父亲多次昏倒在地,到医院接受治疗。我母亲三个多月下不了床。案发已过去23年,几十年来,我们无法正常生活,不断去安了派出所、洛龙分局询问,办案人员多次以时间久远、案卷找不到以及办案人员调走为由推三阻四(办案民警的责任一直没有人追究,该提拔的提拔,该退休的退休当),造成时间久远、卷宗丢失、证据缺失,始终没有任何进展,凶手至今仍逍遥法外。
2022年8月23日,洛阳市洛龙区公安分局诱导我母亲在不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上签字,告知书中更是将我哥被杀害一案表述为被打伤。这种严重渎职的行为给我们带来极大的伤害。
我们受害人家家属始终相信,人民公安是人民生命与财产的保护神。家人年事已高,被丧子之痛折磨了二十多年,跪求上级领导为我们伸张正义。
王海龙全家 请求管理员删除 写贴怎么不发在洛阳城事?怎么发到站务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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