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账号名“元芳”涉嫌利用互联网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洛阳信息港平台:现举报贵平台注册用户“元芳”涉嫌利用互联网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初步证据如下:
1、传播谣言,意图瓦解政府部门公信力。
链接:医学之声:毫无准备的放开体现了国家的高明和果断
https://www.lyshangdu.com/thread-246016-1-1.html
2、歪曲事实,恶意抹黑政府正面形象。
链接:疫情三年,反思一下哪些是泡沫?
https://www.lyshangdu.com/thread-246010-1-1.html
3、挑动舆论,煽动意识形态。
链接:苏联倒台启示录
https://www.lyshangdu.com/thread-240921-1-1.html
综上,殷切盼望贵平台高度重视,本着依法办网的态度,从严从快依据版规处理。
举报人对处理结果将保留逐级反映的权利。
港监。 ;P;P;P 也没人列举一下公鸡的罪行 信息港那么多人求助,那么多实名举报都没人管,何况这事。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你们双方各退一步海阔天空。毕竟信息港需要不同的声音,只有一种声音,就像电视台只放一个节目一样,时间长了也没人看了。
关注 你两适合去牡丹广场约一架。 @元芳. 发表于 2023-1-5 11:11
此言差矣,不妥,不妥
万一是一个办公室对桌的呢? @元芳. 发表于 2023-1-5 11:11
此言差矣,不妥,不妥
这下得劲了吧?勿谓言之不预也:lol
@元芳. 发表于 2023-1-5 11:21
你是有“明白”证的大咖呢,现在也改行办证了?
他封的?这还算明白?
我是看你敲错门了,咳嗽一声,也没指望你领什么情,游戏中的小意思。
不聊了,这样聊相当于顶帖。
@元芳. 发表于 2023-1-5 09:22
举报要实名,光扯着公鸡嗓子瞎叫谁睬你是阉鸡、大公鸡还是小母鸡?!!!自吹自擂大网站论坛版主恬不知耻! ...
你可要小心了,能发主贴开扣,鸡给你这帽子可不小!要是这么个扣帽子法,电视剧里的魏征、刘墉得让圣上杀180回! ;P;P;P;P :):):) 网友你好,你的举报已受理。现已对不当言论加密处理,对相关账号采取必要措施。下一步,网站将加强内容审核力量,强化审核培训制度,持续努力把网站建设成文明和谐,正能量充盈的洛阳网民精神家园。
感谢你对洛阳信息港的关注和支持! 对处理结果不是很满意,不过也算看到了坏人的下场,真要死揪着不放,他是要吃大亏的
关关雎鸠 发表于 2023-1-5 12:32
你可要小心了,能发主贴开扣,鸡给你这帽子可不小!要是这么个扣帽子法,电视剧里的魏征、刘墉得让圣上杀 ...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是儿戏吗?涉嫌触犯法律了你懂不懂?把一个传播谣言抹黑政府的网友比喻成魏征、刘墉,滑稽至极! 公鸡打鸣 发表于 2023-1-5 17:21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是儿戏吗?涉嫌触犯法律了你懂不懂?把一个传播谣言抹黑政府的网友比喻成魏征、刘 ...
网友触犯法律与否由警方网络监管部门裁决,我坐等元芳被请去喝茶!如果他依旧相安无事,那就等于打某些人的脸了。 关关雎鸠 发表于 2023-1-5 17:42
网友触犯法律与否由警方网络监管部门裁决,我坐等元芳被请去喝茶!如果他依旧相安无事,那就等于打某些人 ...
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每个公民都有举报的权利和义务。请注意,我没有说他触犯法律,我说的是他涉嫌触犯法律。 才发现@元芳被关小黑屋了........ 公鸡打鸣 发表于 2023-1-5 17:51
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每个公民都有举报的权利和义务。请注意,我没有说他触犯法律,我说的是他涉嫌触犯法 ...
你有啥权力说他人涉嫌触犯法律????
你是哪个执法部门?
以个人名义没有执法权,更没有定义他人是否触犯法律或涉嫌。
恰恰相反,你这种未经过执法部门判定的定义却是违法行为。
:@:@:@
有差距 发表于 2023-1-5 21:35
你有啥权力说他人涉嫌触犯法律????
你是哪个执法部门?
以个人名义没有执法权,更没有定义他人是否 ...
面对涉嫌传播谣言网络犯罪的行为,每个公民都有检举揭发的权利。
请注意,我是在举报,不是在执法,我也没有执法的权利。 只能歌功颂德,不能说半点不好,需要粉饰天下太平 孤风 发表于 2023-1-5 15:17
网友你好,你的举报已受理。现已对不当言论加密处理,对相关账号采取必要措施。下一步,网站将加强内容审核 ...
举报网友在城事诬陷诽谤,证据确凿的话,网站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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