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起诉老城公安分局和工商局西关所推诿不作为
行政起诉老城公安分局和工商局西关所推诿不作为老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
被告:洛阳市老城区英开游泳健身俱乐部 法人代表 张红涛
原告:略
诉讼请求:
1、要求公安机关职能部门依法对被告进行治安管理和案件查出。
2. 依法裁定出警人员是否有推诿失职行为。
3.要求工商局西关所依法对原告进行服务教育和安全教育。
4..依法裁定工商局接110派单人员处理是否有推诿失职行为
案由:
22年7月7月晚上9点50分,原告在老城唐宫路文化园英开游泳馆游泳出来换衣服时,临时放在更衣间的衣服被盗了(前后5分种,价值350)。尴尬的她到前台反应时,出口3个2个人都说自己也丢了东西,保洁说经常发生这事。她就质问治安这么差怎么不请保安,买票时怎么不提醒要柜子(其贵重物品放车上了,衣服随身),也不贴警示标语。回答说请的保安在男更衣室,进不了女宾。随后便登记等老板处理(有一个丢拖鞋的也随我们登记了),托朋友送衣服才回家。12日,原告打了2次电话跑了2次后才见到老板,回答是没有任何责任,连一句歉意都没有。保安、警示和提醒依然没有,好像”这种连衣服都偷“的事没有发生,是正常的民意民风,不是盗窃。说报警,很嚣张的说报警也没有用,随便。果然,报警后,警察告诉原告向12315投诉。她打开app,投诉需要输入单位统一信用码,便问老板要,老板说不给。又报警,警察来了还是不给。警察就叫她到工商局要,并再次告诉原告,案件已经转给工商局了,听消息。第二天上午工商局西关市场监督所(可能是)有个女同志给其打电话说”110下个单子,被盗了是公安局事,你找他们。赔钱的事找小偷。有柜子你不用,人家还专门给你看衣服吗.?...110瞎派单子,投诉的可多,处理不过来.....朋友说,《消法》里写明接受消费或服务是要保证安全,买票时应该给柜子,尤其是他们知道经常发生被盗就有义务让顾客知情,难道一点责任都没有吗?“ ...听到这 ,其就来一句”对方来都不来,你到法院起诉吧,我接个电话“。挂了。
被告自始至终都不是以民事纠纷报案的,而是为了加强社会安全和责任。但上述单位都不依据职责推诿。
被告写错了。不让修改 好像半个小时之内可以编辑 好像半个小时之内可以编辑
点击1,出个2,然后编辑一下,回复 这么严肃的事,自己都不认真,还指望别人给你认真? 失主没有认真,是对社会的信任。贵重物品放车上了。不会想到换洗衣服都会丢。现在叫真不是为了q,而是给与当事人点兴奋挤。不让有下一个失主。 一件小事,不依不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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