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大姐夫 发表于 2022-3-7 17:27

老城区政府领导请进,有关违建拆迁

近日市里整顿违建拆迁,本来是件利国利民的的大好事,但是老城区政府邙山街道在这个工作上无限扩大、运动式的处理方式不妥!
这几天老城区邙山街道几乎所有洋房小区的一楼、顶楼住户大面积地接到违建整改通知,要求违建拆除,通知模糊不清,连违建的项目、
具体哪里违建、如何整改都没有明确,通知过程中工作人员直接拍摄业主视频,张口就是你家是不是党员,有没有公职之类的各种威胁
挨家挨户全部贴违建通知!这样做合适吗?
清理私搭乱建本来是好事,目标应该是影响社区美观和整体规划、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是不是影响其他住户采光、出行等等,而不是
工作人员、社区领导来划定是否属于违建,还要看开发商销售时的承诺、宣传、物业管理的要求,比如说没有证的车位是不是也是不允许销售也属于违建?
地下室、储藏间也没有证,是不是也不属于业主所有?
开发商卖给业主的统一标准的院子算违建吗?物业同意、统一封闭标准的阳光房属于违建吗?
据说洛阳申报整顿的违建案件,老城区占了三分之二,这是老城标准制定有问题还是矛盾扩大化自己给自己找事?
是不是应该这样来来理解违建查处工作:经业主举报、物业举报经查实后再立案;立案后由工作人员现场查证、查阅规划;听取物业和当事人意见、举证后再判定。
矛盾扩大化、一刀切不是好办法。
一楼的业主买房子比楼上贵了将近一倍,为的不就是有个小院子、小阳光房吗?院子是开发商标注在户型图里、物业统一组织施工的,阳光房部分也在户型图里
统一标准封闭的。这也算违建吗?那是不是先要追究开发商的虚假宣传和物业管理不作为?
请老城领导考虑

踏月色而来 发表于 2022-3-7 18:48

你说的问题不是老城区一个,是全市普遍问题,对老百姓利益有很大的损伤,前几年,政府鼓励在室外平台上建花架美化环境,种花种藤蔓,现在又说成违建了。有的商品房外墙砖大面积掉落,威胁老百姓生命安全,谁也不采取任何有力措施治理,老百姓自己出钱搭建防护棚,又给拆。也不调查研究,不具体分析,一概而论,办事太左倾了。开发商赠送给住户的额外面积,法理上就是住户的。就算不是,政府治理也不能治理住户,应该去找开发商,怎么能拿老百姓开刀呢?这不符合上面的精神。希望新来的市委书记能知道,具体对待,既可以整治违建美化市容,又让老百姓心服口服。

劳力2019 发表于 2022-3-7 19:36

一刀切的办法肯定不行,能否寻找一个稳妥的办法来解决?

锄禾洛阴 发表于 2022-3-7 19:51

       这东西互相攀比,下面人随便开口子,事就推行不下去。踏实的工作作风是:事前成立市一级调查组,把各类问题摸清分类,然后出台详细的工作方案,哪些拆,哪些留形成政策。
       底下人就是执行政策,遇到政策没有规定情况,详细向制定政策者汇报,形成政策补充。

谈何索取 发表于 2022-3-7 20:02

安686217 发表于 2022-3-7 20:46

应该因地制宜!一刀切怎么行?比如楼外贴外墙砖的小区,楼体掉砖的问题如果能先得到解决,谁还需要再想办法做防护?谁还考虑在做防护的基础上做些空间利用?为什么开发商、建筑商的错误,以及政想得到的市容,都要让老百姓来承担?

踏月色而来 发表于 2022-3-7 22:51

关键问题是,决策者是上层的领导,听,看会得出两种不同的决策结果。基层汇报情况的角度,是不是从百姓利益出发?是不是看到了症结?如造车的不过关,让购车的百姓承受错误的结果,开发商盖的高楼大厦,外墙脱落,砸到人是要命的。老百姓自己出钱搭防护,有错吗?防护也有情况不同吧,有的真影响市容,有的就没影响市容。但下文件一刀切了,这就不妥,不符合当下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的作风。

踏月色而来 发表于 2022-3-7 22:53

这个文章的题目就不对。应该是“请洛阳市政府主管领导进来看看”……

踏月色而来 发表于 2022-3-7 22:56

还有,板块的版主,应该把这个帖子给置顶起来:victory:

李恒89004 发表于 2022-3-7 23:15

踏月色而来 发表于 2022-3-7 22:51
关键问题是,决策者是上层的领导,听,看会得出两种不同的决策结果。基层汇报情况的角度,是不是从百姓利益 ...

河南的这个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1月1日才执行的。之前并没有这个东西,“法无禁止皆可为”,政府凭什么拿着现在的条例来管以前的事情,没这个道理。要管就管2018年1月以后的违章建筑,2018年以前不存在这个概念。

踏月色而来 发表于 2022-3-7 23:16

山人1955 发表于 2022-3-7 19:51
这东西互相攀比,下面人随便开口子,事就推行不下去。踏实的工作作风是:事前成立市一级调查组,把 ...

攀比是可以的,只要在允许范围内。咱花一万做个东西,人家经济好有钱花一百万跟咱做的大小外观一样,谁也说不出个啥。关键是政府事先没有出台可行的政策规矩,一个是从开发商售楼开始,二是从住户入住装修改造开始。两次关口,政府相关部门都没有出台预案措施,如今“拆除违建”,对老百姓已经没道理地造成了伤害。所以我说,咱政府要有遇见性的政策措施,不能等孩子都生出来了又来扼杀吧。

小狗拉拉 发表于 2022-3-8 00:04

强烈支持,当初政,府引进开发商的时候,求着人家来开发,各种违规睁只眼闭只眼,当初全面不管,等人家房子卖完了,开始收割韭菜了,当初监管部门怎么不去管理?规范?害怕打击营商环境?如果认为是违建,为什么不对开发商进行处理?
   我想起了豫东某市的平坟事件,领导一拍脑袋,全市的坟头全部推平,老百姓怨声载道,最后闹出了人命,结果呢?被平的坟头又全部树了起来,领导也被查,锒铛入狱,我都想不明白,这种出力不讨好,损人不利己的事情,某些人的怎么想出来的!

没事溜溜 发表于 2022-3-8 03:05

你们在新区放眼看看楼顶上,五花八门乱七八糟,严重拉低城市品味,该拆。

踏月色而来 发表于 2022-3-8 06:56

老百姓很多时候想的都对,但都实现不了。最不合理的,最苍白无力的就是百姓买单

谈何索取 发表于 2022-3-8 07:08

占道应该拆,影响通行和美观。应该拆。可是好多并不影响美观和通行。

孙大姐夫 发表于 2022-3-8 08:23

踏月色而来 发表于 2022-3-7 22:53
这个文章的题目就不对。应该是“请洛阳市政府主管领导进来看看”……

:handshake:handshake

咔咔咔的洛阳人 发表于 2022-3-8 08:28

领导哪有空儿看帖子

火柴棒 发表于 2022-3-8 09:01

摘抄一句:张口就是你家是不是党员,有没有公职之类的各种威胁
龙门镇拆迁中,有些人经常说这些话,威胁

享生活 发表于 2022-3-8 16:11

不分青红皂白的搞一刀切,就是懒政,就是目无群众利益,

走走看看22767 发表于 2022-3-8 17:19

据说是没在规划局备案审批的建筑均为违章建筑,但个人怎么去报批,怎么去补办手续望有关部门给个说法。

踏月色而来 发表于 2022-3-8 18:55

https://player.youku.com/player.php/sid/XNTIwNTM2NDEyNA==/v.swf怎么不发电脑版洛阳BBS?手机版人少

西亳人家 发表于 2022-3-8 18:55

一刀切的行政作为真不好,太伤老百姓了,不问是不是多掏钱买的,还是无偿送的,直接下通知拆,小道消息说某领导的阳光房管司输了,下了个这通知,让其他地方的都拆了,这应该不是红头文件吧,其他地方没听说有一刀切拆阳光房花园的,住个房难不难吧

胖八戒 发表于 2022-3-9 00:24

呵呵!我们05年买的洋房,当初开发商留的阳台平台,卖房的时候就说可以做阳光房,不是加层盖,算是局部凹凸吧。没想到十几年过去了,家家户户门上贴上了拆除通知。
其实怎么说,当初规划局看那户型都明白开发商留的那些平台就是做阳光房的,都心照不宣罢了。因为严格来说几乎所有的封闭阳台都影响了容积率。所以我建议洛阳市来个全市拆除阳台行动。如何?
这事找区里有毛用,区里领导还不是门清,也没法罢了!

走走看看22767 发表于 2022-3-9 08:00

按照要求洛阳所有的地下、地上的古迹均应拆除,因为在建时均未在规划局备案及报批均属违章建筑。

走走看看22767 发表于 2022-3-9 08:07

要算违章建筑农村最多,为何区别对待,都是居民,光拆城市不拆农村怎样体现公平、公正。

锄禾洛阴 发表于 2022-3-9 08:12

       订正一下 :
       2001年1月31日,河南省颁布《物业管理条例》;2007年国庆节,《物权法》颁布。

菩提子42628 发表于 2022-3-9 08:18

我感觉就是在扯淡,扯平民老百姓的淡。起因是什么估计不少人都能打听出来。所以在之前才接到电话,首先问的是你家有没有公职人员,有没有党员。然后呢,然后呢,他们都没有拆就开始逼老百姓拆。这也对嘛,毕竟是老百姓嘛。但是你总不能一刀切吧。大家都知道老百姓买套房子有多难,也都知道最贵的是带院一楼和能做阳光房的复式顶楼。买房的时候大多数的开发商都承当可以盖阳光房,一楼呢,是为了防止高空坠物,毕竟买了属于自己的私家小院。但是现在呢???你一刀切??我感觉应该这样,如果说确实是想拆违建,第一:洛阳市区内不允许特权的存在,全拆,一个不留,不管你是谁,不管你是做什么的。不管规模多大损失有多少。第二:还是你们倡导的,公职人员和党员先拆,只要有一户不拆,就别动老百姓的房子。第三:补助,你让老百姓和开发商物业沟通要补偿,那不是闹着玩的嘛,政府要介入。如开发商承诺的可以盖的,不管口头还是什么,必须给与补偿。第四:设立不记名举报电话,都可以举报,发现一例,执行一例。如果是公职人员,直接开除,如果是老百姓,直接罚款加强拆。任何事情,你只有公平了,才能不引起诟病,你只有带头做了,才能让百姓放心和安心。

龙头 发表于 2022-3-9 08:31

可能不是建筑原装的,都算违建。

龍馬情怀 发表于 2022-3-9 08:37

不问清红皂白一刀切,民怨极大!

孙大姐夫 发表于 2022-3-9 08:39

走走看看22767 发表于 2022-3-9 08:07
要算违章建筑农村最多,为何区别对待,都是居民,光拆城市不拆农村怎样体现公平、公正。

:handshake:handshake:handshake

走走看看22767 发表于 2022-3-9 08:39

菩提子42628 发表于 2022-3-9 08:18
我感觉就是在扯淡,扯平民老百姓的淡。起因是什么估计不少人都能打听出来。所以在之前才接到电话,首先问的 ...

补充一些:建议可以新老划断,对于新建小区可严格按规定执行,由物业负责监督检查。对历史遗留问题分为两类,对于占用公共空间的、有安全隐患的、严重影响市容的可按规定拆除处理,对于其他可整改或补办合规手续。

走走看看22767 发表于 2022-3-9 09:24

当初环保一刀切损害了多少小企业主和个体户的利益,前一段的防疫加吗一刀切又损害了多少第三产业人员的利益,这次又要损害一批人,虽然每次都是损害到少数人的利益,但是能否把这种损害降到最低,不然的话这样下去把全市人民得罪个遍。

用户12928 发表于 2022-3-9 09:28

什么都管,背后的原因就是权力极度集中,因为你手里没有票,就这么简单

锄禾洛阴 发表于 2022-3-9 09:50

       违建这事,越是穷地方越严重,发达国家鲜有这种现象。主要是人家相当于业委会的这级群众组织有法人地位,小区能干啥,不能干啥很明确,也能第一时间干预。个别国家“业委会”还能向法院申请恶临房产强制交易。

走走看看22767 发表于 2022-3-9 10:24

有些问题也不是合不合法问题而是你这法是否合情合理的问题,比如说从国外带回来的特效药若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就是假药,所以未经规划局备案批准的建筑就是违法建筑在有些方面就显得不合情合理了,还需要完善。

走走看看22767 发表于 2022-3-9 10:32

我国现在在制定法律规章制度时已开始大面积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并加以完善,但以前许多规章制度都是上级拍脑袋制定出来的并未广泛征求意见,有许多已不合适宜需要修改完善。

王凯平 发表于 2022-3-9 10:36

菩提子42628 发表于 2022-3-9 08:18
我感觉就是在扯淡,扯平民老百姓的淡。起因是什么估计不少人都能打听出来。所以在之前才接到电话,首先问的 ...

说出了大家的心声,现在的政府脑子有病。

走走看看22767 发表于 2022-3-9 10:38

很简单大家都热烈欢迎的就是好制度,而不少人强烈反对执行时遇到阻力很大的制度肯定是有不完善的地方。

孙大姐夫 发表于 2022-3-9 15:43

感谢所有评论的朋友!感觉很客观很温暖!

安686217 发表于 2022-3-16 08:15

我们水榭王城邻居老人的感慨:
水可载舟,亦可覆舟,民心不可违!遍地贪官污吏不去整治,两眼只钉着群众那芝麻点滴小事,面子重要还是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获得感幸福感重要?此次强拆只针对商品房明显迎合个别仇富心理。疫情形势如此严峻,全国一天出现五千多人感染,3月15日不去抓大事,如何抗疫,而是兴师动众(集结数十人)对弱势群体开刀。此次强拆官官相护,对百姓和庙堂上的人不一视同仁, 此次强拆暗示物业不上报检察院和区政府楼的违建,我们提出异议,一会儿说物业还没报随后报,一会儿说是集资房,一会儿说是自建房,一会儿说和我们不是一个物业,一会儿说他们不负责水榭二期忽悠我们。我提出让他们拿出文字材料说明水榭王城
二期不是商品房,不在此次强拆范围,很明显她们在高人的指点下恐昨天傍晚恐吓我老伴,说晚上来拆我家,可恨至极。
不怕?缁幔?团律缁狳,此次强拆让我真真切切看到了社会真?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老城区政府领导请进,有关违建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