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yw,tmlyh 发表于 2022-1-30 17:23

路边3元停车位,车主利益谁保护?

刚买的新车停在路边划线收费区域里,莫名的被撞了一个大坑还被多次刮蹭。不知广大的洛友们,你们怎么看?
自己小区的地下车库早就满了,无奈新车只能每天停放路边,老老实实扫码缴费。但是近期发现车子的伤痕越来越多,居然还蹦出来一个大坑,越想越生气。撞了蹭了别人的车子,怎么就不能主动联系一下车主呢?新闻上经常能看到小学生给车主留字条的事情,包括自己上次看到有一个男人从饭店出来开上车就撞了一辆停放路边的车子,这时我就拍下了肇事车主的车牌号联系了被撞的车主。
路边公共资源停车划线收费我是赞同的,但是停放在里面出现事故怎么办呢?找不到肇事者,那是否要由收费部门负责呢?我相信法制社会总该是讲理的。:'(:'(

walnutws 发表于 2022-1-30 22:05

你说得有道理。
依据:谁管理谁收费,谁收费就要负责任!!!!!

侬本善良长发飘飘 发表于 2022-1-30 22:24

自认倒霉!貌似靠行人侧。

劳力2019 发表于 2022-1-30 22:28

只管停车,不负责丢失和刮蹭,只能自认倒霉了?

锄禾洛阴 发表于 2022-1-30 22:35

       相当于公共资源占有费。如果是保管费,一个人看10辆(路边停车,10辆就得六七十米长),每天三班倒,算400元工资,每车每天40元。

斋庄中正 发表于 2022-1-30 22:57

公共道路,教给某个公司,划个线就开始收钱。这大家的钱,怎么就装到个人公司的口袋里了呢?这合适么?

洛阳--BBS 发表于 2022-1-31 01:02

哈哈哈 我们收的是公共资源占用费      不是看车费    撞了算你倒霉请你尽快报警解决 如需我公司提供照片之类 请联系我公司我公司会提供。。。:lol

潜水员 发表于 2022-1-31 07:30

“管理服务”、“保管服务”、“管理兼保管服务”,看看收费约定包括哪些内容,仅仅是“管理服务”,收费方没有保管责任,就无需负责赔偿。新车保险买的都全,还是走保险吧。

洛阳旅游年票 发表于 2022-1-31 09:31

谁受益谁负责。

sootaa 发表于 2022-1-31 11:42


谁受益,谁负责,绝不能让受益人只得利,不负责。

锄禾11 发表于 2022-1-31 12:44

洛阳是个停车场马路本来就不是停车的地方

锄禾洛阴 发表于 2022-1-31 13:29

       ··óе102

我就是来招聘的 发表于 2022-1-31 13:43

原来今日说法讲过,三块钱是停车占地费,不负责剐蹭

生存之道 发表于 2022-1-31 14:20

如果自认倒霉,那坏人太多了。汽车可碰一下一修就不少钱,如果被不法分子盯上这个事情,应该会出现很多恶意损坏的事情吧。还是应该给个说法,毕竟是交钱了!

Thyw,tmlyh 发表于 2022-1-31 15:12

锄禾11 发表于 2022-1-31 12:44
洛阳是个停车场马路本来就不是停车的地方

地下没位置不停路上停哪里呀

高级版主 发表于 2022-1-31 15:50

Thyw,tmlyh 发表于 2022-2-1 19:32

高级版主 发表于 2022-1-31 15:50
以后不要给它们交钱了,我见一个车主欠了几百块也不交,反正也不影响审车

前一段见网上有曝光那种欠费多的人呀,连名带姓还有身份证头像,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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