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多户市民被骗,谁能帮百姓追回血汗钱
洛阳遇居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位于涧西区丽新路世纪中心53栋2001室,该公司以装修+租赁的形式骗取洛阳80余户总计300余万元装修费,而后卷款潜逃,按照《刑法》第224条规定,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该公司及其公司法人代表和其他公司员工的刑事责任。但我们几十户被骗群众到涧西区公安局及珠江路派出所报案,民警不予立案。恳请各级领导关注我们的案件,为我们追回血汗钱。 为什么不给立案 遇见公司破产这真的是闹心:curse::curse::curse:唉,赶紧准备材料起诉吧。 哎,这种事不断重复上演,恁都长点儿记性吧 都是骗的有钱人,我等连房子都没,哪来装修,哈哈 抓吧,为民除害:@ 为什么不给立案? Zhangb 发表于 2021-11-5 10:06
为什么不给立案
诈骗罪与经济纠纷的划分,估计是这样。 太好了,我来看看笑话 huxudo 发表于 2021-11-5 14:48
都是骗的有钱人,我等连房子都没,哪来装修,哈哈
你真可怜 今年4月份,金业路拆迁政府承诺15个工作日钱到拆迁户账户上,时至今日钱还没到属于什么?不知道? 关注 公寓管理一看就不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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