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希望朋友们指点!
关于独生子女问题,望朋友们指点!我是洛阳市宜阳县三乡乡滩子村的一名普通村民(外出务工人员),按照国家”少生、优生“的号召,我和爱人决定只要一个孩子。按照国家政策,应该享有国家规定的:《独生子女费》,但是近三年来,我从未领取过一分---所谓的独生子女费。查阅度娘显示,从领证之日起到孩子年满14周岁止。真如度娘所说,我的独生子女费,哪里去了,又是谁剥夺了我一名普通国民应该享有的仅有补助!
望朋友们或相关领导告诉我该怎么办,该去如何争取这一点仅有的补助,在此深表感谢!
去乡计生办或县里卫计委咨询一下! 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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