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层楼 发表于 2018-3-24 14:44

乐达物业不能这样赖皮!

昨天晚上(也就是2018年3月23日),我家的两轮电动车在小区好好地放着,竟然莫名其妙地丢了。一查摄像头才看到,一个高个子男子在昨天晚上十点左右大摇大摆地将我的电动车推出了小区。
我家住在洛阳伊滨区庞村镇的世纪花园小区,这里的物业公司是大名鼎鼎的乐达物业,我跟小区物业的人说,他们的回答是,他们只负责看管,至于东西丢失,他们概不负责。之后我们联系乐达物业洛阳总部,也没有人搭理,难道这样一家物业公司,还能让自己的事业蒸蒸日上吗?
天底下哪有这种道理?你每年每月都收着昂贵的物业费,业主的电动车丢了,你们难道就不负一点责任吗?为什么让陌生人随便进入小区?为什么你们没有一点监管措施?
我们认为,这是乐达物业的严重失职行为,如果此事得不到合理地解决,我们不排除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可能性。
希望乐达能够认识到此事的严重性,尽快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moon姐姐 发表于 2018-3-24 14:49

这物业太不专业了!这种情况应该拿出积极的态度陪着你去报警。不管能不能破案至少物业也应该有一个态度,说只看管不负责这样的话,这是多么没有职业精神。物业经理应该予以批评。

中国人最好看 发表于 2018-3-24 14:50


三缄其口 发表于 2018-3-24 16:11

:curse::curse::curse::curse:

平和淡远 发表于 2018-3-24 17:55

帮顶
还记得楼主那篇比长短的文字,粗粝通俗但不失真知灼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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