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pan 发表于 2021-2-4 09:25

小区地下车库变成经营性停车场,业主合法权益谁来保障


涧西区和顺园小区地下车位被物业用于向社会经营,即社会全部车辆只要交费都可以自由进出,物业此举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具体为两方面。
一、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
《民法典》276条规定,小区建筑区划范围内,所有的车库和停车位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的需求。
原本车位就紧张的和顺园小区,业主自用都不够,现在却被物业用来当成了城市公共停车场。物业收入是提高了,可业主们的合法权益却受到了侵犯,每天回家都需要掏出手机扫码按城市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交费,给居民的生活生产造成严重影响。
二、住宅小区安全得不到保障
该小区地下车库的电梯和步梯直通每个楼层,地下车库向社会开放就等于整个小区向社会开放,既违背疫情防控要求,也不符合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一个小区最基本的居住安全和业主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维护,那么深思这种不符合人民利益的现象的背后,必然有需要进一步整改措施的工作要做。

建议
一、监管部门实地调研,对不符合业主利益的停车场应依法予以取缔,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该小区地下停车场为人防工程,其配套设施和墙面年久失修,环境卫生不符合文明城市形象。依据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持有人防工程使用证的单位应履行整体维修责任。







爱宠屋0379 发表于 2021-2-4 09:37

小区的地下车库怎么能变成面对社会开放的公共区域啊,这等于侵犯了小区业主的权益,而且队小区也不安全,看照片,地下车库又脏又乱,安全隐患太多,赶紧制止这样行为吧!

随心1 发表于 2021-2-4 09:40

不好,惊动温书记了,这事不好办啦:funk:

劳力2019 发表于 2021-2-4 09:41

受利益诱惑,这也太不靠谱了。安居才能安心生活,他们这样的行为,安全都无法保障,怎样能让业主安心?眼下役情之下,要是出了事,谁能承担?物业恐怕也负担不起吧?

风雨吉它 发表于 2021-2-4 09:41

有理有据,支持维权!

光头二胖 发表于 2021-2-4 09:43

爱宠屋0379 发表于 2021-2-4 09:37
小区的地下车库怎么能变成面对社会开放的公共区域啊,这等于侵犯了小区业主的权益,而且队小区也不安全,看 ...

你说的不对。要看停车位的产权。还要封闭管理。很多超市商场的车位都是和业主的车位在一起的。比如长申国际。只要封闭管理就行。

千里马 发表于 2021-2-4 09:53

听说和顺园小区的车位本就不多,写字楼的一些车位都让渡给业主用了。

善良是我本性 发表于 2021-2-4 10:03

千里马 发表于 2021-2-4 09:53
听说和顺园小区的车位本就不多,写字楼的一些车位都让渡给业主用了。
既然不多就更加不能变成经营性停车场了啊

光头二胖 发表于 2021-2-4 10:08

善良是我本性 发表于 2021-2-4 10:03
既然不多就更加不能变成经营性停车场了啊

肯定有原因的。

打开天窗说瞎话 发表于 2021-2-4 10:15

小区车库成了物业的摇钱树

千里马 发表于 2021-2-4 10:24

善良是我本性 发表于 2021-2-4 10:03
既然不多就更加不能变成经营性停车场了啊

车位这是要看产权的。难道城市车辆多车位少,就应该都弄成免费停车位。

善良是我本性 发表于 2021-2-4 10:33

千里马 发表于 2021-2-4 10:24
车位这是要看产权的。难道城市车辆多车位少,就应该都弄成免费停车位。

人防车位的产权属于国家

中国人最好看 发表于 2021-2-4 10:39

支持维权

光头二胖 发表于 2021-2-4 10:56

善良是我本性 发表于 2021-2-4 10:33
人防车位的产权属于国家

所以物业办停车场也不违法。

千里马 发表于 2021-2-4 11:00

善良是我本性 发表于 2021-2-4 10:33
人防车位的产权属于国家

根据附建人防工程规定,谁投资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人防工程所有权归国家,使用权归建设单位。半句话容易有歧义,我帮您完善一下。:)

helysan 发表于 2021-2-4 11:31

这个问题很简单,产权是谁?如果产权属于第三方,且不属于国家,那第三方授权给物业经营,没问题。市场经济,一针见血,谁的产权。

潜水员 发表于 2021-2-4 11:31

车位是越来越紧俏,能买一个尽量买吧。

锄禾11 发表于 2021-2-4 11:55

:o

龙峪红叶 发表于 2021-2-4 12:05

关注

区住建局物业办 发表于 2021-2-4 12:05


   接到该投诉后,我办联系和顺园物业公司了解到该地下停车场一期停车是和六合国际写字楼共用一个停车场,停车场属六合国际物业,费用由六合物业管理收取,后我办又联系六合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反馈: 和顺园小区一期车位共65个,为了缓解小区业主停车难的情况,物业公司司已经为和顺园小区业主办理90张月卡(180元/月,含租金和服务费),实际已经占用了六合国际大厦的办公车位。从根本上讲,物业公司不存在不租给小区业主的问题,而是车位资源有限。
另,对于临停或没有租赁到车位的业主,物业公司的停车收费标准也是严格按照洛发〔2018〕2号文件《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执行的。我办要求物业公司对车位数量收支情况进行公示,并积极协调物业公司采用错峰停车的方式,缓解小区停车难问题。我办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停车场的卫生管理,更好的为业主服务。
如该网友对收费标准有疑问具体可咨询物价部门进行解释。
   
                                           涧西区住建局物业办

丽京上空的云 发表于 2021-2-4 12:11

利益熏心,侵害小区业主利益,安全隐患突出,应立即整改,请上级部督办检查,别出了事就晚了,

panpan 发表于 2021-2-4 12:21

区住建局物业办 发表于 2021-2-4 12:05
接到该投诉后,我办联系和顺园物业公司了解到该地下停车场一期停车是和六合国际写字楼共用一个停车 ...

请物业办针对我反映的小区住宅安全隐患问题做回复

洛阳人克二杆 发表于 2021-2-4 13:16

    业主优先是指同等条件下优先,这个同等条件主要指租金。业主180元租一个月,扣掉物业服务费,投资方也就130元左右收益,连资金成本都顾不住。对外经营每天10元钱收入妥妥的。利益驱使,合法合规没毛病。
    个人看法,别说业主租金与对外经营相同时,业主优先,就是业主租金能达到对外经营80%就该业主优先,差距太大就有逼迫交易的嫌疑。不信,业主找物业公司协商一下,每月掏300元,看看租给你不?扯那些安全问题都是借口。

小玫 发表于 2021-2-4 13:22

既然自己都承认车位资源紧张,为什么还要对社会开放呢?还不是为了赚钱,另外大家都是业主,凭啥给这90名业主办月租,不给其它业主办月租?
能否摇号,谁摇住号给谁月租车位,这样最公平。不能这90个月租车位全凭物业给关系户了

若邻 发表于 2021-2-4 14:44

物业做法没毛病,不用上岗上线

小玫 发表于 2021-2-4 14:59

若邻 发表于 2021-2-4 14:44
物业做法没毛病,不用上岗上线

你这账号是什么部门的,需要给你扒出来不?

找回丢失的自己 发表于 2021-2-4 15:16

原来这里真的有假网友

光头二胖 发表于 2021-2-4 15:48

洛阳人可二杆 发表于 2021-2-4 13:16
业主优先是指同等条件下优先,这个同等条件主要指租金。业主180元租一个月,扣掉物业服务费,投资方也 ...

最赞成你的说法,有理有据。实话说其实就算是公用停车场也不赚钱。一白天才3元。夜间都停路边了赚不了10元钱。

panpan 发表于 2021-2-4 15:59

光头二胖 发表于 2021-2-4 15:48
最赞成你的说法,有理有据。实话说其实就算是公用停车场也不赚钱。一白天才3元。夜间都停路边了赚不了10 ...

我反映的停车场过夜不是免费,收10元

光头二胖 发表于 2021-2-4 16:01

panpan 发表于 2021-2-4 15:59
我反映的停车场过夜不是免费,收10元

哦,洛阳停车收费晚上就是10元。现在路边车位免费。还是想办法租或买个车位吧

光头二胖 发表于 2021-2-4 16:05

panpan 发表于 2021-2-4 15:59
我反映的停车场过夜不是免费,收10元

或者你去问问高架下面的车位租不。以后车位越来越是问题。

panpan 发表于 2021-2-4 16:07

请涧西区的领导设身处地的为我们没租到车位的业主想一想,如果你们所居住的小区停车场不按月租,你们心里是何感受?
如果车位资源紧张,可以摇号,而不是内定。

千里马 发表于 2021-2-4 18:23

小玫 发表于 2021-2-4 14:59
你这账号是什么部门的,需要给你扒出来不?

你来开扒,我们吃瓜,爆出姓名啥的,让吃瓜群众刺激刺激。

→不忘初心 发表于 2021-2-4 18:51

小玫 发表于 2021-2-4 14:59
你这账号是什么部门的,需要给你扒出来不?

你把他吓住了,不用扒,我查看了他往期发帖内容,心里已知道得八九不离十

雄鹰在路上 发表于 2021-2-4 18:53

信息港的网友智商超乎我的想象

潜水员 发表于 2021-2-4 21:46

看看我住的小区,车库空荡荡,路边满汤汤。

幽栖居士 发表于 2021-2-4 21:54

:o:o:o

走投无路 发表于 2021-2-5 13:00

修个立体车位不就解决了

光头二胖 发表于 2021-2-5 14:13

走投无路 发表于 2021-2-5 13:00
修个立体车位不就解决了

谁掏钱,建在哪?

zzlyzhz 发表于 2021-2-5 17:16

以我看到的判断:住宅与写字楼共用一个地下停车场,且规划建设属于住宅的车位不足只有65个,现在发放的90张照顾住户已经超发。购买住宅与写字楼的享用同样的权利 ,不能顾此失彼。写字楼下班后会空出很多车位,应优先住户停车,再考虑对社会开放,价格一样,包月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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