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人的协商意识与协商能力(原创)
我感觉国人的协商意识与协商能力是比较差的,根源在哪我也无从说起。从小到大,记忆里凡是需要众人协商的事,鲜有成功的。协商与妥协是硬币的两面,接受这面就必须同时接受那面,没有相互妥协就没有协商。单方面妥协的协商几乎就等同于命令。我们好像习惯了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斗争→战胜→命令,或者是斗争→失败→服从,是我们的定式。小到一个家庭,夫妻之间、家庭成员之间,往往还没有啥利益冲突,都难以做到平等协商,所以说母亲的品质决定民族的品质。大到一个单位,做领导好像不霸道就是没魄力,哪有平等协商的氛围。企业管理大师说:高层砍手,中层砍股,基层砍头,多么血腥的比喻。
没有协商意识的民族很难做好自治,不管是村民自治,还是城市居民自治。村民自治要么组织涣散,要么宗族当道,要么恶人治村,广大村民能友好协商处理公共事物的,少之又少。城市居民自治,居委会已被社区取代,成为半官方组织(居民乐得不用负担费用);业主委员会多数就没有,有的要么与物业沆瀣一气,要么天天领导业主与物业斗争,直至撵蹿一个又一个,没人接手政府兜底维持最低服务为止。谁见过业主间友好协商,相互妥协,达成共同意志,然后再与物业公司平等协商,依据合同管理小区的?真的太少!
那种把小区大治寄托于成立业委会的,千万别把问题想简单了。
协商就意味着‘脱鞋’,意味着‘不讲理’(双方都会这么认为)---双方各退一步···:P
一个极力崇尚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国家,你谈神马“协商意识与协商能力”,你这不是扯七八淡滴吗?:lol
没想到,我还真能扯出来:lol:lol;P;P 那社区的人性深处不就是扯吗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