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下笛 发表于 2018-3-3 20:36

中国慈善上下三千年之(一)三代时期(夏商周)

      夏商周三代时期,人们的生产力水平有所提高,人类文明要有了提升,虽然在这个时期,还没有形成系统的社会救助制度,但统治者进行社会救助的意识已经出现萌芽,并逐渐成长。统治者认识到,社会救助能否有效发挥作用,已经成为国家灭亡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代时期的社会救助已经体现在了社会生活的很多方面,灾害救助,贫困救助、残疾救助、老年救助、疾病救助、丧葬救助等。这些救助的雏形,为之后春秋战国时期的救助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周初统治者借鉴了商亡的教训,发出了“敬天尚德保民”的为政思想,在这个思想的指导下,西周在灾害救助方面,建立了明确的官制,防灾、减灾、救灾措施更加成熟。      《周礼.地官司徒》中设立了专门管理荒政食物的职官,并规定具体职责,如遗人,“掌邦之委积,以待施惠。乡里之委积,以恤民之艰陁;关之委积,以养老孤;郊里之委积,以待宾客;野鄙之委积,以待羁旅;县都之委积,以待凶荒……凡委积之事,巡而比之,以时颁之”。均人:掌均地政,均地守,均地职,均人民、牛马、车辇之力政。凡均力政,以岁上下。丰年,则公旬用三日焉;中年,则公旬用二日焉;无年,则公旬用一日焉。凶札,则无力政,无财赋,不收地守地职,不均地政。三年大比,则大均。另外对仓人、司稼的官职中也有相关要求。      周文王的勤政、体恤和救助民众,也获得了百姓的爱戴。(未完待续)更多咨询欢迎扫描上方二维码关注公众号。如果你对历史上的慈善有更多了解,欢迎和我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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