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口罩欲捐医院遭诈骗,报案至今毫无进展蒙冤屈
各相关部门领导,你们好我先简单说下我自己。
我叫隋远航,男 今年33岁。未婚 家住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八街坊。我是一名脑瘫后遗症患者,并且是一名残疾人,我10年左右,身体膝盖,腰椎,颈椎,做了3次大手术,无法承受长时间站立,重体力,弯腰的工作. 我的收入来源,是父母所在单位盖的门面房,照顾我 很便宜租给了我,我做点早餐!就在去年,以违章建筑为理由,给我封了(其它违章建筑,依然存在),即便是如此,我认为我能走路,能说话,能骑车,我生活可以自理,我没有向政府申请低保,没有办理残疾证,我理所当然可以享受的国家给予的特殊福利,我均没有申请! 只为了给那些比我更需要的人! 国家有难,我捐款。上学时期,我捐款! 然而我这样一个并不坏的人,却遭到了,管辖分局的不公平待遇, 对于我而言他们的做法,简直是黑白不分,颠倒是非。草菅人命。一切形容,都不为过!
事情发生在今年的2月份,正是我国新冠疫情爆发的时候,我在网上看到有人发布口罩的信息,并且发布的人给我发了身份证等相关身份证信息,以及口罩厂家的信息!数量越多越便宜, 于是我把此信息发给了某单位的人,我们一起。买了4.5万个口罩, 这中间包含我的5000个,一些自用,一些我要捐给医院(捐口罩这个我跟卖家说过,并且有聊天记录),我总共向卖家支付宝,支付了13.5万元,支付之后,当天晚,卖家给我了快递单号,到了第三天,我发现快递单号,是假的, 于是我们报警。
在洛阳市涧西区长春路分局做的笔录,说清楚了事情的经过。2月18给我的立案回执单(上面并没有内容),在2月18日到今天9月底,长春分局没有主动给我打过一个电话,都是我们去找他们,还时常见不到,由于收我钱的人在西安,从西安第一天解封,我就去了当地派出所了解情况。并且给长春分局打了电话。说了 我了解的情况(报案人去了解案情,跟公安局汇报,你们还不作为。你们不觉得,愧对你们额头上的警徽吗)我多次给长春分局打电话,给我的答案就两个,第一,疫情期间 不让出警第二,已经移交给了洛阳市局反诈中心。 直至今年5月20日,给我一起买口罩的单位,起诉了我,冻结了我的账户,里面还有借朋友的钱,还未使用。
我请了律师,律师跟我一起去了长春分局,查看立案内容, 这不看还好,看了之后,吓得我是一句话不敢说。我的13.5万啊,硬是给我立了个3000元!我看傻了,全程都是律师在问情况
按照闫磊警官说的,我的钱只有3000,其它的已经告知了那个单位人,让他们也去报警,我哭笑不得啊,首先人家报不报警们,跟你们有什么关系,第二,钱是我转出去的,我去报的案,你还要去管其它人报不报警?第三,即使你让对方报警,是不是要跟我说一下,我的只能定3000, 一句都没有说,也未告知 直到今年6月,我跟律师去看了,他们才吹胡子瞪眼的告诉我们! 并且那个单位的人并没有报警!报没报,你们公安系统难道不知到吗? 就凭你们一个电话,就把我13.5万改成3000?
律师也去了洛阳市局反诈中心,反诈中心回复,长春分局并没有把案子移交,他们不算移交,(我律师有录音) 上欺下瞒啊!长春路分局的各位警官,队长,大局长,父母官,你们的上欺下瞒 是否想过报案的老百姓,过的是什么生活、 败诉,账户被冻结,没有收入来源,贷款无法还 导致逾期! 你们的饭吃的香吗?你们觉睡的好吗?
恳请相关领导重视我的遭遇,督办调查!生活真的过不下去了, 我之所以现在发帖子,从败诉到再去长春分局 后来 前段时间洛阳市创建文明城市,我不敢发!我怕引起网友舆论,影响了洛阳形象! 最近听说检查组走了,我才敢发! 作为洛阳人,我希望洛阳好,但是我们的父母官都不想让洛阳好,我们老百姓能做什么? 我们首先最想做的是吃饱饭!
我是洛阳人,我想让洛阳好!也请各位父母官,为民请命 为民做主!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到。
2020年2月17日,群众隋某到我所报警称:2月13日,隋某在其微信群里看到有人在卖口罩,于是添加对方微信进行购买事宜,随后隋某将自己的3000元以及郭某的13.2万元转账给之前声称有口罩卖的微信群成员李某,后该李给隋某发送快递单号,但隋某一直没有收到货物,后发觉上当受骗,遂到我所进行报警。我所立即将相关案情向市局有关部门进行了汇报,市局有关部门对资金等信息进行了核查。
2020年2月16日,李某的爱人屈某添加当事人隋某的微信,称自己夫妻双方已上当受骗,他们收到隋某的钱款向他人转账后发现对方失踪,没有收到货物,钱款也无法追回。目前,屈某已经在西安市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立案。且该屈通过微信给隋某转账4500元,并备注为“本人近两日购买口罩所得回扣已原路转回,承诺信息真实,供警方调查”。经核实,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于2020年2月17日已经对屈某网络购买口罩被骗案件进行立案侦查,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请您到我所进行沟通,我所将尽最大努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地址:丽新路6号(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联系方式:62934110。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与监督。
长春路派出所
2020年9月24日
怎么这样? 怎么能这样?这的懒到什么地步才会拖着移交都不做? :dizzy: 如果情况属实,应该追究责任。 情况一切属实,希望网友帮助转发 谢谢了 笑脸 发表于 2020-9-23 17:53
怎么能这样?这的懒到什么地步才会拖着移交都不做?
他们不是懒,是根本不想去做, 希望长春分局出面说明一下! 十几万不算小案子,怎么会无动于衷呢?帮顶 这样立案是否只需要承担3000元责任 无奈的笑笑!帮顶! 关注真相 路过帮顶。 芳华-刹那 发表于 2020-9-24 06:18
这样立案是否只需要承担3000元责任
3000也算立案了,也不是什么大案子,他们就是这么办的 感谢大家,希望大力家帮忙转发,我发誓,事情一切属实 每个字都属实,大家放心转发。再次感谢 关注:尽快破案 除非闹出人命或者影响巨大,一般的电信诈骗很少有破案的,
只能靠自我提高防范意识。
ZF不作为,人民内部又不团结,大家都自求多福吧! 看来电视剧都是骗人的 :L:curse::L关注 呵,长春分局。我也是涧西区的 尽快破案,减少损失。 建议百姓呼声对话洛阳市公安局或市长热线 懒政 没有上传任何的证据,单方面叙述
看能不能顶出真相 看来疫情也给不少人省了不少事 回扣,没看懂
谁给谁的回扣? 看了派出所的回复,楼主自己付了3000元,郭某是13.2万元,加起来一共是13.5万元,并不是楼主一个人的13.5万元,所以派出所给的鉴定是3000元,声称有口罩的李某其实也是被骗了,他拿了楼主的钱后也没有收到口罩,李某的爱人添加楼主的微信,并退还了楼主4500元,包括1500元的回扣吧,其他的13.2万元估计还没有追回来,就是这个意思吧{:244:}
一场疫情,人生百态 爱宠屋0379 发表于 2020-9-24 18:57
看了派出所的回复,楼主自己付了3000元,郭某是13.2万元,加起来一共是13.5万元,并不是楼主一个人的13.5万 ...
这4500是李某从13.5万里扣除的(李某本来想赚这些回扣),不是答应给楼主的回扣。 周星星 发表于 2020-9-24 18:19
回扣,没看懂
谁给谁的回扣?
我在我的帖子中也说了,这个钱是跟别人一起的,并不是我一个人的。但是案是我报的,钱是我转的,你们应该以我报案金额为准,我跟另外一个人的事,跟我报的案有什么关系? 即使你们认为有关系,是不是要告知我?你们告知了吗? 若不是我与律师去看,永远也不知道我报案13.5万被改成3000。何况我很早就还给了对方一万元,我认为这是我的责任 我该负责。你们警方的责任在哪里?对方已把我起诉,已从我账户和我母亲账户里总共扣除了近8万元!(里面大部分是我借的还没用,就被冻结了,还有我母亲的养老钱)
判决之后,我又去长春分局 告诉了我的情况,你们依然坚持我的就是3000。不能更改 如果有一天钱追回来了,给我3000? 剩下的钱怎么办?扣我的8万怎么办?跟我交易的是李某人,并不是他老婆屈某! 报案的是屈某 退了他们所挣得回扣就不是诈骗了?李某跟我交易 出事我找他 就给我拉黑了 这个还不是诈骗? 给我提供了一切的虚假信息 诱骗我买他口罩 这还不是诈骗?用多个微信号 冒充口罩厂的人,这还不是诈骗? 长春路派出所 发表于 2020-9-24 18:1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到。
2020年2月17日,群众隋某到我所报警称:2月13日,隋某 ...
我在我的帖子中也说了,这个钱是跟别人一起的,并不是我一个人的。但是案是我报的,钱是我转的,你们应该以我报案金额为准,我跟另外一个人的事,跟我报的案有什么关系? 即使你们认为有关系,是不是要告知我?你们告知了吗? 若不是我与律师去看,永远也不知道我报案13.5万被改成3000。何况我很早就还给了对方一万元,我认为这是我的责任 我该负责。你们警方的责任在哪里?对方已把我起诉,已从我账户和我母亲账户里总共扣除了近8万元!(里面大部分是我借的还没用,就被冻结了,还有我母亲的养老钱)
判决之后,我又去长春分局 告诉了我的情况,你们依然坚持我的就是3000。不能更改 如果有一天钱追回来了,给我3000? 剩下的钱怎么办?扣我的8万怎么办?跟我交易的是李某人,并不是他老婆屈某! 报案的是屈某 退了他们所挣得回扣就不是诈骗了?李某跟我交易 出事我找他 就给我拉黑了 这个还不是诈骗? 给我提供了一切的虚假信息 诱骗我买他口罩 这还不是诈骗?用多个微信号 冒充口罩厂的人,这还不是诈骗? 我在我的帖子中也说了,这个钱是跟别人一起的,并不是我一个人的。但是案是我报的,钱是我转的,你们应该以我报案金额为准,我跟另外一个人的事,跟我报的案有什么关系? 即使你们认为有关系,是不是要告知我?你们告知了吗? 若不是我与律师去看,永远也不知道我报案13.5万被改成3000。何况我很早就还给了对方一万元,我认为这是我的责任 我该负责。你们警方的责任在哪里?对方已把我起诉,已从我账户和我母亲账户里总共扣除了近8万元!(里面大部分是我借的还没用,就被冻结了,还有我母亲的养老钱)
判决之后,我又去长春分局 告诉了我的情况,你们依然坚持我的就是3000。不能更改 如果有一天钱追回来了,给我3000? 剩下的钱怎么办?扣我的8万怎么办?跟我交易的是李某人,并不是他老婆屈某! 报案的是屈某 退了他们所挣得回扣就不是诈骗了?李某跟我交易 出事我找他 就给我拉黑了 这个还不是诈骗? 给我提供了一切的虚假信息 诱骗我买他口罩 这还不是诈骗?用多个微信号 冒充口罩厂的人,这还不是诈骗? 大爱洛阳 发表于 2020-9-25 00:16
我在我的帖子中也说了,这个钱是跟别人一起的,并不是我一个人的。但是案是我报的,钱是我转的,你们应该以 ...
多长个心眼吧!有些私下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不能说什么都埋怨别人,对于你这个事儿洛阳公安只能做到如此了,网络诈骗是个新兴的犯罪行为,调查侦办难度是很大的,有时需要跨省甚至跨国才能找到源头,看洛阳公安的回复,你和西安那个李某其实都一样,只是在中间想挣上一笔,真正的源头西安公安还在侦办中,你也别一昧地指责洛阳长春路派出所民警了! 想借疫情发个横财,结果眼拙了! 我更关注这期间究竟有没有沟通或者情况说明。如果真的什么都没有,确实说不过去。
楼主作为一位脑瘫患者,真的不该趟这趟浑水,
现在骗子满天飞,套路多又深,精明人都不能保证不被骗,您是跟着瞎掺和啥?:L
同一起案件,事发地当事人已报案,当地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洛阳这边就是配合了,。楼主带律师去公安机关把事情理顺沟通吧。个人理解,郭某的钱他可以报案,做为共同报案人,或者与你是另一个经济纠纷。疫情期间也是想发口罩财吧。谨慎!网络诈骗太多,微信群更是高发,没见过面,不了解这个人,纯凭网上聊天决不要轻信就盲目打款,还是巨款。 寻梦拉萨64233 发表于 2020-9-25 06:49
多长个心眼吧!有些私下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不能说什么都埋怨别人,对于你这个事儿洛阳公安只能做到如 ...
我的钱呢?我负责双倍吗?对方的钱 我已经负责了8万。而长春分局把我的定为3000?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