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拍苍蝇 发表于 2020-7-9 15:36

酒后寻衅滋事,勒脖,耍流氓,危害公共安全,顶拘15天,大快人心!

   7月5日下午15点许,于某某酒后从大北门金玉满堂酒店打车到新区,女司机李某问清楚他要到学府街的龙富小区后就走了,到了龙富小区该乘客说错了,不是这地方,应该到翠云路龙康小区,并认为司机故意绕道,司机说一切都按你说的路线走,怎么可能绕道? 在去龙康小区的路上,到了翠云路永泰街交叉口,行车中于某某竟不顾车中有三人其中包括他4岁孩子的危险,撕拉司机的手,更可恶的是勒女司机的脖子,趁女司机慌乱中,数次袭摸胸部,抢夺司机方向盤,若不是司机紧急停车,后果不堪设想。
   司机停车后迅速报警,关林派出所出警到达现场,将当事人带到派出所,经过一天的调查取证和当事人陈述事实,于某的违法行为性质属于严重,决定执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一千元治安罚款。受害人对派出所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此举严厉打击了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为社会伸张了正义,谢谢关林派出所!
    其它民事要求,受害人将另行起诉,
   此案例告诉我们,不论处理什么纠纷,都有合法渠道,都有法律支撑,而妄图用暴力仗势欺人的,除了证明你的恶劣品行和愚蠢,还要付出惨重代价,必定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另外出租车上安装的GPS摄像头,只有拍照功能,没有动态录音录像,给取证带来了极大困难,不然的话,该歹徒将会接受更严厉的法律制裁,请出租车管理中心注意,这一代监控设施几乎形同虚设,没有起大更好保护司机的作用,令人极其遗憾。



持证上港 发表于 2020-7-9 15:40

练庄的小混琨,不知天高地厚,必须严惩,看他以后还敢不敢要大了,这次关林派出所办得好,大快人心,为你们点赞!

冬天里的春天 发表于 2020-7-9 16:17

关林所这次办得漂亮,深得民心,很简单一个道理,打击的坏人,法盲越多,社会治安越好,你们也不用忙得团团转,对违法犯罪分子,就应该果断打击,绝不手软,老百姓才有认同感!

西出阳关 发表于 2020-7-9 16:31

这些过去郊区的法盲,村里的小混混,确实愚蠢又可恨,这样的法盲必须给予严惩,还能震摄一大批和他一样,以为人靠点酒劲,就以为自己是老大的,好好瞧瞧自己,别在喝点酒就装北,好好反省十五天,回来夹着尾巴做人吧.

英歌 发表于 2020-7-9 16:44

抢夺司机方向盘,应该是危害公共安全罪,才拘留十五天?太便宜这孙子了!

悠闲时光 发表于 2020-7-9 17:16

这次关林派出所办的漂亮,主要原因是嫌疑人不认识市局的某某某

lycnnxzz 发表于 2020-7-9 17:32

对这种借酒闹事的主,拘留罚款都太轻

小老驴 发表于 2020-7-9 17:36

应该重罚

奔跑鐵腿 发表于 2020-7-9 17:41

特别欺负女士的人,伤害妇女应受重罸。

先锋 发表于 2020-7-9 18:07

为公安民警公平公正严格执法点赞,希望我们的人民警察能持续严格执法,保一方平安。

佳珊杠12 发表于 2020-7-9 18:29

上去

我爱红珊瑚 发表于 2020-7-9 18:32

拼车了吧?

西出阳关 发表于 2020-7-9 19:11

我爱红珊瑚 发表于 2020-7-9 18:32
拼车了吧?

看清楚,一车就拉他和孩子,加司机三人

锄禾11 发表于 2020-7-9 21:56

严惩

黑脸包公2019 发表于 2020-7-9 23:42

严惩不贷

沉默流沙 发表于 2020-7-9 23:47

酒壮怂人胆。

龙头 发表于 2020-7-10 07:10

关林派出所要向南昌路派出所学习

渔火35560 发表于 2020-7-10 08:39

严惩不贷

龙峪红叶 发表于 2020-7-10 15:32

对酒后寻衅滋事的必须从重打击,和稀泥只会纵容违法犯罪,让他一次记住教训,下回就不敢了,能震摄一圈无赖,

洛水伊人 发表于 2020-7-10 15:39

让他长些记性

八卦游龙掌 发表于 2020-7-13 10:52

这年头物价涨得这么高,才付款1000元,拘留15天,是不是处理太轻了。这太瞧不起这些渣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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