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滨交警李楼跨区贴罚单,罚单贴到伊河滩!
近日,家住李楼镇的高先生报料,自己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带外孙在李楼地段的河堤上散步,谁料,不大会儿功夫,刚刚停放在河堤边的私家车,就被伊滨交警大队贴了张罚单,这让他相当窝火。 据高先生反映,自己是土生土长的李楼人,看着家乡日新月异的变化深感欣慰。尤其是近年来刚刚在伊河水畔修建的“伊水游园”更是深受当地群众喜爱。纷纷赞扬党的政策好,为老百姓茶余饭后提供了绝佳的休闲场所。4月26日下午四时许,高先生像往常一样,带着四岁的外孙,驾车来到伊河北岸的开拓桥西,李楼镇穆庄村与下庄村之间的地段,将车尽可能停放在河堤最边上,当时已经有七八辆车一字排开停在那里,没有任何禁停标识,更不可能影响交通。没想到,一个小时后返回看到每辆车都被贴了罚单。令高先生不解的是,自己和大家一样,如果真的违反了交通法规,被贴罚单也就认了。可是上面赫然显示执法部门为“伊滨大队”“上庄管委会”。首先,袓袓辈辈自打有行政规划以来,这个地段就属于李楼地界,怎么突然就归伊滨的交警大队管辖了。再者,如果这么宽的堤岸不允许停车,为何没有任何禁停标识?提前也没有看到任何文件通告之类,在没有丝毫思想准备的前提下,突然就被罚了款,伊滨大队的做法是否属于“过度执法”、“乱作为”?另外,这种跨区执法是否存在钻空子,捡漏子?过于随意,简单粗暴了?
不得不让人联想到前段时间被媒体爆料,伊滨交警无理由任性执法,对过路大货车挨个罚款——延伸阅读:标题“洛阳伊滨区交警罚款场面壮观 货车逐个被拦做“贡献”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63504602305047126
笔者认为,暂不论伊滨大队是否属于越界执法,就其所作所为,很难让人相信“罚款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恐怕最终只会落人口实,变成“罚款才是唯一目的”。自古以来,人们形容比较荒诞的事情,或不靠谱的地方,往往会用到“河滩”、“月亮地儿”。这不?伊滨交警大队的罚单真的贴到了“伊河滩”。
插个楼,有话要说!(本贴由风雨吉它2020年4月28日21时编辑)
谢谢洛阳交警的回复,没毛病!作为楼主表示认可,也会如实转告事主.
本想就此打住,可是看到本贴内一些官方水军的言论颇为不爽,因此以下内容是说给那些“水货”的。(至于何为“水货”像我们这种网络油条们心知肚明,不再赘述)
首先,楼主是代人发贴,因事主对网络不熟,故托我代劳。
楼主也认为随意停车是不对的,尽管是伊河滩。但今非昔比,固有的思维应当摒弃了。如果不是装糊涂,楼主所反映的问题应该是个人都看的明白。
1、楼主强调的是“过度执法”。就是拿着鸡毛当令箭那种,手里有一点权利就要发挥到极致,生怕过期作废似的!对于此事,车主固然有错,但我相信伊滨交警贴单子时想的绝不是为了方便群众出行,这一点我坚信。熟悉那条路的都知道,别说什么四米了,并排三辆后八轮都绰绰有余。当然,路再宽也不能成为乱停车的理由,这一点楼主朋友起码的素质还是有的。只是觉得,追到人烟稀少的河滩贴单子,至于吗?闹市区违章处理完了?拥堵问题解决了?这样吹毛求疵浪费警力吗?
2、跨区执法。首先,我对洛阳交警的解释非常认可,这不属于跨区或者说异地,只要是洛阳市交警支队下属大队都可以开展执法活动。既然这样说了,肯定没毛病,因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什么时候跑到家里贴罚单了,如果需要给说法,临时出个文件盖个戳,没有办不成的事。当然这只是开个玩笑,说说笑话而已~~笑!关起门用洛阳土话说,叫做:“拾到篮里就是菜”,不知道我的理解准确不?但是我就想问问那些“水货”,假如你家是西工区的?你的车在家门口停了N多年了,突然有一天被贴了罚单,落款是“安乐交巡大队”你会不会认为“逮点”?恐怕你比谁跳的都高,问候人家那啥八代的心都有了吧?对了,既然没有跨区之说,希望伊滨交警到王城高架唐宫路和汉屯路去治治各种违章,疏导一下交通吧,昨天早上从那里过堵了半个多小时。
3、罚款到底是目的还是手段?如果说伊滨交警近期的某些行为真不是为了罚款,真是为人民服务?恐怕他们自己背过脸,捂住嘴都能笑出声来。凭心而论,众所周知,因为疫情问题所有人都深受其害。老百姓自不必提,各种失业、降薪、还贷……早就被生活压的透不过气来,作为普通群众一个月可能就那么两三千块糊口钱,你一张单子可能就是他们一个星期的口粮。他们真的罪不当恕吗?他们无非是疫情当下,苦中作乐,偶尔有那么点“多收了三五斗”的好心情,你真就让他们立马尝到了“粜米”后的失落与沮丧。
还是那句话,说了这么多绝不是为违章找理由,车主也愿意接受处罚只是不吐不快而已。交警执法天经地义,只是在这里提醒某地的执法者,吃相别那么难看而已!就此打住不再回复!
:lol经常有骑着摩托车转着巡逻贴罚单的 每个月都有罚款任务,所以就跨境罚款了~ 他们也有KPI考核:lol:lol 本地不作为,异地执法,点赞 异地执法没问题啊,就算是外地市的有时候还会来洛阳执法呢,违法在先,群众举报你你也没啥说的,还挑执法者?哪条法律规定不能跨区域执法了? 谁违章,谁心里有数,自己乱停车,还说别人跨境执法 近期大街上慢车道里违停罚单铺天盖地 火之冰封 发表于 2020-4-26 09:01
异地执法没问题啊,就算是外地市的有时候还会来洛阳执法呢,违法在先,群众举报你你也没啥说的,还挑执法者 ...
洛阳交警支队出来走两步 好像是异地执法 本地不作为,异地执法,点赞
警察异地执法没问题啊,河提路本来都不让上车,谁让你违法在先呢,要是警察不去治理河提路上的违停车辆,都像你那样在那停满车,周边的老百姓还有谁敢在满是车辆的河提路上散步 支持交管部门严格执法,乱停车确实让人烦! 我发现现在市区的慢车道上很多以前可以停车的地方,画有停车位的现在都不让停车了,这是什么意思,要把车都赶到树上吗?:@:curse::shutup: 火之冰封 发表于 2020-4-26 09:01
异地执法没问题啊,就算是外地市的有时候还会来洛阳执法呢,违法在先,群众举报你你也没啥说的,还挑执法者 ...
法盲,异地、跨区执法需要委托 这是让你买不用安号牌、不用买保险的非法机动车呢,一旦开上无牌机动车,路上随心所欲跑,看见你闯红灯都不带管你的。:lol :o 期待相关部门解释一下。 开春时经常在那一带钓鱼,也是把车停在路边走下河堤,从来没见人管,多谢提醒:lol
其实那一带有两片建成免费停车场,钓鱼人为了省力多把车停在离钓位最近的河堤路边,这样一来可以提醒钓友们把车停在停车场,多走几步路而已。 金钱社会。如果只贴罚单,不罚款,没人理你。 伊滨贴单最积极 伊滨区????以前一直不知道在哪儿 原来奏是李楼挂面嘛;P 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能停车。。个人感觉你这个属于宽度不足四米的窄路,河堤以前确实是李楼的,但是那条路现在应该是属于伊滨区的 楼主说的地方过年后去过一次,河堤上很多车,没有贴单。
希望桥,去过一次。
本来准备河堤上停车,看到早先停的10多辆车上都有罚单。赶紧开走。
暗自庆幸了好久。
另外,堤顶路上新修的步道很棒,应该是不让机动车上去了吧。
前几天在康滇路大张门口见交警贴单一溜违停可为什么就贴了两辆还不挨着就走了看心情还是看车呢 跨区域执法是违背相关法律规定的,如果属于上级部门指定管辖,那么应当提供相应文件 笑话,没有禁停标志就可以随便停了?你以为的不影响交通就无所谓了?!乱停乱放就不要胡搅蛮缠了,难道辖区划分还是你说得算!! 这个跨区执法确实不合适,有抢生意的嫌疑,异地执法需要上级统一调配,不能洛阳交警偷偷跑到上海贴条子。另外,法不禁止皆可行,没有禁停标志的道路是可以停车的。 慧眼看凡尘 发表于 2020-4-26 22:38
这个跨区执法确实不合适,有抢生意的嫌疑,异地执法需要上级统一调配,不能洛阳交警偷偷跑到上海贴条子。另 ...
交警划片和行政区划不同。所谓跨区是偃师交警不能在市区贴罚单,但市区内可以 慧眼看凡尘 发表于 2020-4-26 22:38
这个跨区执法确实不合适,有抢生意的嫌疑,异地执法需要上级统一调配,不能洛阳交警偷偷跑到上海贴条子。另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 梨花院落 发表于 2020-4-26 10:04
法盲,异地、跨区执法需要委托
你说的是跨行政区吧,然而伊滨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行政区。不要张口就扣帽子,文革都结束多少年了。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伊滨交巡大队已收到。违法停车指车辆停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没有在规定位置停车。1、堤顶路"伊水游园"沿线为群众休闲场所,随意在道路上停车侵占道路通行权,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游玩时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内或者停车位内;2、“异地执法”是指“执法部门跨省、市,在非本地区内开展执法活动",洛阳市交警支队下属大队均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执法活动;3、如果对本次违法停车有异议,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现代人真牛逼,违章还他发出来。这人得多闲 跑别人地盘抢生意是不对的 伊滨只要是洛阳的,那处罚就没有问题,交警支队统一调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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