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甘受欺负的人 发表于 2018-2-10 14:31

颠倒黑白 必受天谴

我怀着万分委屈、十分沉重的心情控诉洛阳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六中队黑心警察寇建平,在中央做出“打黑除恶,黑恶必扫,扫恶务尽”的英明决策的这个时候,寇建平做为一个人民警察,却执法玩法、徇私枉法、玩忽职守、胆大妄为、颠倒黑白、错判胡判、顶风作案,置法律的尊严于不顾,嘴里高喊着“公平公正,为人民服务”的口号,暗地里却做着伤害老百姓感情的罪恶勾当。寇建平,你心黑至极,把党的忠告、警告抛之脑后,与中央的决策背道而驰。试问,寇建平警官,听说投诉你的人不少,你究竟冤枉了多少好人?你在错判胡判的那一刻,心就没颤抖过吗???暗暗长夜,你就没做过恶梦吗???也许群众小看了你,你做这样黑心的事情太多了,你的心理素质已锻炼的很好了,怎么可能会因为冤枉了一个又一个小老百姓而内心颤抖呢!!!可是,我奉劝你一点:悠着点,“天理昭昭,疏而不漏”,作恶多端,必受天谴!下面我把事情经过说一下:2018年1月13日(星期六)早晨7:40分左右,我驾驶豫C8927Y小型轿车沿二广高速关林站引线由此向西往开元大道右转弯时,一辆三轮车在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闯红灯行驶,突然从侧后方撞到了我车的左门及叶子板上,我马上停车下车,问对方伤没伤着,用不用叫120救护车,旁边两个过路群众也说到:“您俩起来活动活动,看有啥事儿没有。”对方骑车那女的掏出手机给家人打电话,这时我走到我车旁边看了一下我的车,又走过去对骑三轮车和坐三轮车的女的说:“我打个120吧?”骑车的女的还在打电话,坐车的女的没理我的话,过了大约一分钟左右吧,我听见骑车的那个女的打了120,这时站在我旁边的那两个过路群众中的一个拍了一下我肩膀小声说:“小伙子,快报警,她闯红灯了。”我说:“谢谢,没事,这儿有监控。”随后我打了122报警电话。过了一会儿,对方来了三个家属,其中一个伸着手指头,指着我的鼻子骂到:“你他妈的不算人,为啥不给俺人拉到医院去看?”听他这样说,看他那架势,我实在是生气,想发作,可还是忍住了,没想到他又骂:“真他妈混蛋……”这次我终于没忍住:“你骂够没有?不想与你一般见识,你还没完 了,你问问你家人车撞住后,我是咋做的?你再问问你家人,是不是她们闯红灯了?是不是她们从侧后方撞到了我车门上?这儿有监控,随后咱看看监控都知道了。”我正说着,这时又来了两个人,其中一个口气很冲的问我:“咋回事儿?”我就把经过说了一遍,他没吭声,很快又来了三个小伙子,你一言我一语的说了几句,先来的那个问我咋回事儿的小伙子这时也骂骂咧咧的,他骂骂咧咧,虽然我很生气,但我没理他,这时120车来了,那两个女的上了120车,那骂骂咧咧的小伙子对我说:“你也得去。”我说:“刚才报了警,交警马上就到了,你们这么多人,而我就一个人,交警来了我走了,不合适,你们去医院该检查就检查,该看病就看病,没事,交警马上就来了,我又跑不了。”谁知小伙子和另外一个家属扑到我面前,恶狠狠地说:“那你得拿钱,快点,我们身上没钱。”我说:“看病要紧,你们先去医院吧,有说事儿的时候。”小伙子又说:“拿钱,快点。”非常厉害的架势,我刚要说话,手机响了,我一看是交警同志打来的(中间我打电话催了两次,所以我知道是交警的电话号码),我接通了电话,交警说:“我们马上就到了,120去了吗,对方人呢?”我说:“120车来了, 对方人在车上,家属非得让我拿钱。”交警说:“让他们先去医院看吧。”我说:“对方家属就在我旁边,您给他说两句吧。”“好,你电话给他,”交警说。我把手机递给了对方小伙子,他接了电话后,没再吭声,把电话递给了我,然后他们有几个人就上了120车走了,过了一会儿交警也到了现场,勘查了事故现场,保险公司人员也到现场查看、拍照,并且告知我两点:一、不要私自给对方拿钱;二、在车辆没有定损的情况下不要去修车。事故交警勘查完现场,把双方事故车辆扣押后对我说:“星期一上午去事故六中队找郭警官。”然后就走了。待到1月15日(星期一)我到事故六中队后,见到了处理我这起交通事故的主办警官寇建平,这个寇警官见了我,关于事故经过的话一句没问,就说:“你去医院给人家交钱了吗?”喇叭一样的声音,非常的厉害,一副凶神恶煞的表情。我说:“还没呢,”这个寇警官又说:“你去医院看人家了吗?”声音又提高了些,完全就是一个凶神恶煞的嘴脸,但我还是忍着,毕竟人家是人民警察,我说:“没呢,”“那你还不赶紧去看人家,去给人家交钱,”寇说,他的声音更大了,也更加厉害了。我说:“寇警官,保险公司人说……,”这个寇警官马上打断了我的话“啥保险公司,是你碰住人家了,是保险公司碰住人家了?”声音高了八倍,一个地地道道的凶神恶煞!我心里想,这个寇警官怎么这么厉害呢?我听这个寇警官的说辞,我感觉到这里面有问题,对他的尊重感一下消除了很多,我说:“寇警官,你凭啥说是我碰住了她,我想看看监控,”寇犹豫了一下(瞬间的犹豫),说:“可以,等我拷了之后你可以看,”然后递给我一张纸说:“去,把经过写一下。”待我写了经过后,去找他没找到,就到值班室问了他的手机号打给了他,他说让我把写好的事故经过通过他办公室下面的门缝塞进去,我说:“好吧,你什么时候问材料(询问笔录)?”寇说:“今天不问了,啥时候问通知你。”我心里知道他是在摆吊我,可有什么办法呢,权利在人家手里。中间隔了一天,1月17日通知我让我去做询问笔录,我去了,在有个叫郭伟峰警官录笔录的过程中,寇警官仍旧一副官老爷凶神恶煞的表情和口气,训斥着我,我忍无可忍,就问他:“寇警官,这无非就是一起意外的交通事故,你是在审问犯人吗?”他说:“我没有说你。”我没理他,他也就没再吭声。询问完笔录后,我对寇说看监控的事,没想到他说:“监控探头坏了,看不成。”我心里十分的生气,就说:“那么重要的路口,监控咋会坏了呢,早知道这样,我当时就会问一下,然后记下那两个过路群众的电话。”寇马上说:“监控坏了不是交警队的责任,是市政府的责任。”我说:“我现在没和你探讨监控坏了是谁的责任。”我意识到这中间一定有猫腻,可老百姓有去公安局监控室看监控的权利吗???完全凭执法警察的一句话,他只手遮天,他说坏了就坏了。如果监控真的是坏了,这个时候法治观念、公平公正观念在执法警察处理案件,划分责任的过程中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1月19日我要出差,时间会长一些,所以1月18日我就和朋友一起去事故六中队办理了事故处理委托手续。我的委托人于1月30日接到事故责任认定书后,马上电话告知了我,我于1月31日到洛阳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申请复核,见到的是两个年轻的工作人员,他们告知我说五个工作日之内会答复我是否受理复核申请,我问工作人员:“什么情况下不受理?”工作人员说:“如果事故双方有一方到法院起诉了,就不再受理复核申请了。”我说:“我觉得这样的规定是不合理的,当然,我不是说你们,我只是把我的想法说出来,因为这个事故处理民警很清楚这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完全错误的,叫我说是颠倒黑白的,而在这五个工作日之内,这个事故处理民警寇建平完全有时间去让对方到法院起诉我,然后你们这儿就不再受理复核申请,我说的对吗?这不是会制造很多矛盾吗?”工作人员中的那名男同志说:“从今年5月份开始,只要提出复核申请,必须受理。”我说:“那我也等不到5月份啊!”其中那名女同志说:“那你也可以到法院起诉。”我问到:“你的意思是说我可以到法院去告事故六中队那个事故处理民警,我理解的对吗?”,她笑着点了点头。我心里想,不管结果如何,总算得到了一点心里慰藉,这个社会还是充满正义的,毕竟是邪不压正嘛,还是好人多,还是有人敢讲真话的!这些人才是人民警察中的脊梁,才是老百姓敬重的人民警察这支队伍的希望!在这里,我也把我当时的复核申请书一并让大家看个明白:我是一起交通事故的当事人,由于事故处理六中队办案民警寇建平草率枉法,因此我向事故大队申请复核。申请复核的理由: 一:我于2018年1月13日早晨7:40分左右驾驶豫c8927y小型轿车沿二广高速关林站引线由北向西右转正常行驶,路口有信号灯(事故责任认定书上说的也很明确,有信号灯),在东西方向是红灯的情况下,对方三轮车在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闯红灯行驶,从侧后方撞到了我车左门及叶子板上,随后1月15日我见到事故处理民警寇建平时,我要求看监控,寇建平过了两天告知我说监控探头坏了,我认为,路口有交通信号灯,但事故处理民警在没有调查清楚对方是否闯红灯的情况下,事故责任要么无法认定,要么事故双方应划分为主次责任,而事故处理民警寇建平给我定全责,不知依据何在?我认为这个事故处理民警这样定责是完全错误的,我不服;二:事故责任认定书上说对方驾驶的是电动三轮车,我认为对方三轮车属于机动车类型,我要求对对方车辆属性进行鉴定,如果属于机动车,首先,国家有规定,对方驾驶员必须有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没有,那就是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如果对方违法了,而处理事故的民警给我定为完全责任,试问,天理何在?国法何在?其次,如果属于机动车,即使对方有驾驶证,车辆也应该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而不应该违背交通规则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因此,我认为给我定完全责任是错误的,我不服。基于以上两点,我申请复核,请求对这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研究认定!在我申请复核时,事故大队提醒我说,如果对方去法院起诉将不再受理复核,我担心事情会走到这一步,因为,办案民警寇建平在没有调查清楚的情况下就错误的给我下了全责的判罚,实在有悖常理,涉枉法渎职之嫌。果不其然,在我1月31日提出复核申请后,对方马上去法院起诉,2月2日洛龙区法院受理此案,这其中的猫腻恐怕只有事故处理民警寇建平清楚吧???民警寇建平事实不明,黑白不分,如此渎职枉法,天理何在???我们的公安机关如果放任寇建平这样的警察肆意妄为,胆大包天,能不寒了老百姓的心吗???我们的社会治安这条牢固的防线,是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的那些好警察、被群众所爱戴的警察,用鲜血和警魂铸就的。“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我们党绝不容许个别披着人民警察的外衣,实则是人面兽心的家伙来毁坏这支纯洁的人民警察队伍的光辉形象,绝不容许个别的黑心警察玷污那颗庄严而熠熠生辉的警徽!为了党的千秋伟 业,为了人民的幸福生活,我们党迟早会把那些败坏党风、执法犯法、违法乱纪、作恶多端的黑心警察、人民警察中的败类清除出这支纯洁而受人民爱戴的队伍!

ly69 发表于 2018-2-10 14:57

顶 顶

这里有嘛意思 发表于 2018-2-10 14:57

不是狗逼法律,不会是这样 。

青枫 发表于 2018-2-10 15:22

不管最终是谁的责任,这些机动三轮车确实是交通事故的一大隐患。

河洛大风 发表于 2018-2-10 15:28

皇城内外 发表于 2018-2-10 16:28

应该把文字编辑一下,黑压压一片目视有点困难,顶了

愁啊 发表于 2018-2-10 16:40

顶!要求公平公正公开!关注

施主!请放手 发表于 2018-2-10 17:50

坐等交警大队出面!关注➕

有了思想 发表于 2018-2-10 18:05

关注

已被注销 发表于 2018-2-10 18:11

{:4_268:}{:4_268:}{:4_268:}

弹弓 发表于 2018-2-10 20:36

楼主有理有据,一定能赢

锄禾11 发表于 2018-2-10 20:43

顶一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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