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洛阳市西工分局治安大队吉成彦办案不公,歪曲事实
情况反映尊敬的领导
举报人:张柯,
被举报人:洛阳市西工分局治安大队吉成彦
李国玉造成举报人人身伤害一案,洛阳市西工分局治安大队吉成彦办案不公,歪曲事实,我将主要问题向领导反映,恳请领导百忙当中过问此事。
1、事实情况:
2017年11月13日上午10时许,在办公室内因被李国玉出言不逊,二人发生纠纷,随即被同事劝阻,就在我回座位继续工作时,被李国玉又突然窜到我身后,二话没说,勒住我的脖子,往后拉我,靠在了后边的桌子上,又被李国玉抱住我的上身猛然往地上摔,我顿时感觉到脑袋一阵轰鸣,右腿无比疼痛,及时报警后,随即被120送到医院就诊,经诊断粉碎性骨折。
2、办案调查不公
2017年11月13日,我到正骨医院救治时,当天晚上21:20左右,来了三名协警称是西工分局治安大队,对我进行询问调查,从未见到办案民警,随后家人到西工分局治安大队问明情况后,找到办案民警吉成彦要求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进行伤情鉴定时,办案民警吉成彦推三阻四,一拖再拖,种种借口,不给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我家人也不知道为什么。在无奈之计只好向有关领导反映后,多次到西工治安大队找到办案民警吉成彦,他还是层层理由为借口,百般刁难,颠倒黑白,歪屈事实、徇私枉法,吉成彦于法律而不顾,千方百计,反复以调查为名义拖延时机,家人多次到西工分局治安大队找到办案民警吉成彦和他辩论,吉成彦哑口无声,无奈之际才进行委托伤情鉴定,经法医鉴定结论为轻伤一级,办案民警吉成彦怕对李国玉承担刑事责任,民警吉成彦让协警继续反复调查,不知为何从未对李国玉各种严重违法行为进行调查。人民警察的正义感何在,吉成彦,你的良心何在!
3、不予立案通知书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我认为被李国玉明明知道抱住我上身猛然往地上摔,会造成我的人身伤害,李国玉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刑事责任。但是由于西工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吉成彦前期办案调查不公,致使重要证据灭失,导致最终不予立案通知书使用错误。
4、西工分局复核程序违法
本人对西工分局做出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提出异议后,继续由西工分局进行复核,严重违法,本人认为应该由上级机关,市公安局组织法制等部门进行复核,才合理合法。
5、我曾向市公安局和西工分局有关领导反应问题不能落实。
本人实名向市公安局、西工分局领导反映办案民警吉成彦办案不公正、滥用职权、歪曲事实、徇私枉法的作风问题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至今未得到任何回音,而且增加吉成彦对此案的高度重视,明的暗的操纵事态发展,而对对方的严重违法行为视而不见。
希望有生之年,我能见到真正为民做主有良心的好警察、好领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张柯
2018年2月5日
帮顶,请有关部门说明情况! 关注,是在哪儿打起来的?不会是在派出所打的吧。 如果?里没人就认了吧、不要瞎折腾了、更生气更伤身。认命吧。 实名举报 :L:L:L:L:L:L:L:L 发给平安洛阳 平头百姓不容易 不好弄 现在不是有扫黑除恶吗,有举报热线。 顶,把这些不办人事的人清理出警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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