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ww78 发表于 2019-9-5 18:58

抵押权案件洛阳市西工法院与上海浦东新区首封法院拖了一年多还得不到解决,我该怎么办

我与张某某、谷某立民间借贷纠纷与2016年12月7日由洛阳西工人民法院一审判决(2016豫0303民初1852),判决要求张某某、谷某立与判决生效10日内归还我本金76万及利息和相关受理及公告费,结果对方未履行法院判决。转入执行程序,由首封法院是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委托西工法院执行局将张某琼名下房产27套(其中23套属于抵押权人洛阳某某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4套属于我,已办理抵押登记获得他项权证)在阿里拍卖.司法网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经过2018年1月9号一次拍卖流拍、2018年1月30日二次流拍直至2018年5月25日第三次流拍开拍卖最终流拍。根据法律规定抵押财产被扣押后法定孳息归抵押权人所有。被冻结房产至今都处在出租状态,我向西工法院主张索要该房产租金,执行人员未予理睬,我又不敢去收租金。洛阳西工法院执行局找我协商,我要求按照法院判决主张权益或以物抵债,流拍至今都一年多了。期间我到西工区法院执行局谈了多次,每次根据约谈焦点问题上网查资料、请教律师每次搞得身心疲惫、寝食难安。第一次约谈,执行法官说迟延履行期间只给我本金乘以万分之1.75,而我认为此案是一般债务案件,应是本金乘以年利率加上本金乘以万分之1.75。第二次约谈执行法官说判决书中利息没有优先受偿权字样,不能优先给利息。第三次约谈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抵押物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已登记记载的内容为准。以此依据认为他项权证上记载的债权数额76万元,与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担保范围内容不一致以登记记载的债权数额为准,认定76万元的优先受偿权。首封法院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在洛阳的代理律师说只给两套房产否则不会执行也不会移交执行权。按当时价格这两套房产不够偿还我的本金76万,我没有同意。2018年6月西工法院执行局终结本次抵押权案件执行程序。西工法院执行局说首封法院只同意给我本金优先受偿,和不同意移交,让我自己找首封法院协商,同时告诉我没有首封联系方式。我于2018年11月9日申请恢复执行,11月15日向西工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书,至今仍没有收到立案通知或是驳回。2018年12月,期间到各个部门申诉洛阳市中院执行局多次同基层法院协调没有任何进展,我就去北京最高院信访,回来后西工执行局于2019年1月份向首封上海浦东新区法院邮寄执行权移交申请函,物流显示对方于1月15日收到,但至今没收到任何回复,执行指挥平台也不受理。后洛阳西工法院派人到首封法院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递交了移送申请函,都未收到回复;执行人员把首封法院电话给我让我自己询问首封法院为何没有回复,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根据法律规定可以逐级报请向洛阳西工法院和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共同上级法院指定该财产的执行法院,但西工法院以过程麻烦等理由未采纳我的这个建议。事发至今除收到过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外,未收到过任何书面材料。期间,执行局局长和执行人员以开会研究,请示领导,领导出差,让我自己找首封协商,执行人员不懂如何执行让我自己找执行局长问,执行局长因工作原因一周只能见一次,有指示也通过我再转告执行人员,等等如此反复下来,三次流拍拖延至今一年多。我一直坚信党坚信政府坚信司法公正,我已离婚三年,现独自抚养两个年幼的孩子,一个八岁一个五岁,无法工作,也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全靠这本金及利息抚养俩孩子长大。我不太懂法律中的具体细则,担心由于时间延误,或是不懂有关程序造成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和损害。急切请大家帮助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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