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站派出所 发表于 2019-7-5 10:13

涉案4600万,我局破获全省首例“部督”加热不燃烧卷烟案

2019年5月17日19点30分,从天津开往西安的G1296次列车停靠在洛阳龙门站,“7·12”专案组押着从哈尔滨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缓缓走出站台,这标志着案件主要嫌疑人全部落网,“7·12”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网络案再次取得重大突破。  这是案值高达4600余万元的大案,案情涉及全国12省17市;是全省首例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督办的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网络案件,为全省办理此类案件树立了一个标杆。  一、小小“微信”,锁定大案  案件要从2018年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说起。  4月中旬,牡丹绽放的季节,洛阳城内花潮人海,流光溢彩;万人空巷,蔚为壮观。值此盛会之际,洛阳市城区烟草专卖局却接连收到举报投诉,反映有人利用微信平台销售走私新型烟草制品电子烟(烟弹)的行为。接到举报后,打私打假稽查队立即展开调查核实,很快确认投诉内容基本属实。几起微商销售新型烟草制品的行为,看似毫无关系,隐隐中却透着一丝关联。  所谓的新型烟草制品,就是一种只加热不燃烧的卷烟和配套的烟具,包含“烟弹”和“烟具”,两者缺一不可,只有配套使用才能满足用户吸烟的需要。这种利用微信销售的加热不燃烧卷烟,国内没有生产,全部由境外非法流入。  国家烟草专卖局明确指出:“加热不燃烧卷烟,本身就是烟草制品,没有改变烟草的本质属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将该类产品纳入监管范围,对属于原料是烟草的加热不燃烧产品,要依法查处。”  由于省内没有可以借鉴的案例,稽查人员只能摸着石头过河,通过掌握的少量信息,利用省烟草局信息情报推送系统,收集整理了大量的物流快递面单,并根据面单进行分析、识别、筛选,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寄递场站展开调查。最终一名长期盘踞在洛阳市内从事加热不燃烧卷烟销售的涉案人员卢某及其使用的微信号浮出水面。  在初步掌握了卢某的违法事实、交易情况,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洛阳市城区烟草专卖局召开专案会议,决定向洛阳市公安局车站分局移送该案线索。2018年7月12日,洛阳市公安局车站分局依法对此案立案侦查,“7·12”公安、烟草联合专案组正式成立。  二、兵分多路,千里追缉  警情就是命令,为了提高案件侦办效率,专案组分别从洛阳市城区烟草局、车站公安分局抽调骨干人员成立数据组分析中心,利用大数据驱动办案,针对卢某使用的微信号,充分搜集各方面数据信息,并通过数据对碰、分析研判,成功从上万条信息中筛选出有案件价值的12名嫌疑人及其使用的微信号。  但是,不同于传统涉烟案件,移动互联网案件的交易场景是虚拟的线上交易,不法分子活动更加隐蔽、违法手段更加智能、网络层级更加复杂。此外,由于其产供销运储层层分离,数据甄选难度很大,电子证据难以提取和固定。所有这些,都加大了案件查处的难度系数。  同时,犯罪嫌疑人卢某十分狡猾,反侦查能力极强。有时候一天无所事事,就是开车到处转,经常突然停下,或者在路口缓慢行驶,等绿灯变黄灯时突然加速开过去,借此反侦查是否有人盯梢。  七八月份气温已经很高,但是在每一处蹲守地点,侦查人员一守就是一整天。为了不打草惊蛇,他们见招拆招,秘密跟踪、蹲点守候,时刻关注不法分子卢某的风吹草动。  一方面,专案组努力获取烟弹来源、资金动向、销售渠道和嫌疑人活动规律,积极协调政府职能部门对区域内物流快递公司进行走访调查,跟踪核实可疑快递包裹;另一方面,多次赴外地,提取了近30G的涉案电子证据,100多公斤、10万余份嫌疑快递面单。通过全面细致的比对分析,整理出有效证据6000余份,成功梳理出犯罪嫌疑人卢某主要进货渠道和以赵某、王某、任某、贾某为首的销售新型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犯罪团伙,逐步厘清了犯罪网络结构,共涉及全国12个省(自治区)、17个地级市。  三、利剑出鞘,握指成拳  历经近3个月的侦查,洛阳市“7·12”销售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网络案取得了重大突破,同时随着“双十一”网络购物节的临近,嫌疑人通过微信等网络交易的行为明显增多,为防止违法行为进一步扩大,充分保护国家利益,保障财政税收,专案组报请上级同意后决定收网。  2018年10月28日,专案组兵分四路同时出动,统一指挥,分别奔赴宁夏银川、河北承德及河南新乡、洛阳市区,进行对涉案人员抓捕前的准备工作。10月30日上午11时许,指挥部下令统一实施抓捕,卢某、徐某、贾某、王某、赵某等6人落网,查获违法卷烟(烟弹)81条,IQOS电子烟杆2个,电脑4台,手机14部,银行卡35张,车辆3台。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卢某等6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卢某、赵某、贾某等5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019年1月14日,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把“7·12”销售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为进一步巩固案件成果,专案组以部督函为号角,对案件进行再部署。历时4个月,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活动轨迹。5月15日,专案组兵分两路奔赴大连、哈尔滨,于5月16日将犯罪嫌疑人梁某、李某抓捕归案。  至此,洛阳市“7·12”销售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网络案成功告破,从而斩断了四条国外新型烟草制品流入国内的非法销售渠道,铲除了卷烟非法销售活动的生存土壤,为烟草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李威 司马丹)来源:河南日报

有壳儿的蜗牛 发表于 2019-7-5 11:43

严厉查处微商销售新型烟草制品,保障大家的生命安全。

Walker 发表于 2019-7-5 13:03

赞一个

谁的钱包掉了 发表于 2019-7-5 21:26

央视爆过光还有人敢卖敢买

不乱说话 发表于 2019-7-5 21:49

鼓掌!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涉案4600万,我局破获全省首例“部督”加热不燃烧卷烟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