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9.24 发表于 2018-1-3 09:30

中央出手 未来或有地方政府破产!

一场整顿、规范地方债的风暴,正在全面来临!22日财政部通报了江苏、贵州两省对部分县市违规借债的整改处分情况,除责令限期整改,并对71名相关责任人给予不同处分。紧接着“审计署”官网称:财政部已组织核查部分市县、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发函至10个省级政府和银监会、商务部等部门建议依法问责处理,目前,重庆市、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等地,已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撤职、行政降级、罚款等处分。财政部:地方违规举债中央不“买单”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一直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的重要一环。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在保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取向不变的前提下,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将是明年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针对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财政部已明确下一步地方举债监管思路,将采取六大举措坚决刹住无序举债之风:一是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管控好新增项目融资的金融“闸门”。强化中央企业债务融资管控,严禁违规为地方政府变相举债。二是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坚持中央不救助原则,做到“谁家的孩子谁抱”,坚决打消地方政府认为中央政府会“买单”的“幻觉”,坚决打消金融机构认为政府会兜底的“幻觉”。三是开好地方政府规范举债融资的“前门”。四是稳步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五是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将研究出台地方债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制度,坚决查处问责违法违规行为。六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前门”主要是:第一、把截至2014年末各地不规范的债务,用 3 年左右时间置换成地方政府债券。截至2017年10月末,全国地方累计发行置换债券 10.5 万亿元,大大降低了地方政府利息负担;第二、经全国人大批准,2015年、2016 年、2017 年分别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000 亿元、1.18万亿元、1.63万亿元。终身问责成地方债管理利剑一些地方政府的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现象屡禁不止,由此产生了隐性债务,累积形成了一定风险。比如,一些地方继续通过平台公司以银行贷款、信托、保险或资管产品等形式替政府融资,由政府担保甚至偿还;一些地方通过不规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变相举债。这些花样翻新的违法违规举债行为背后,折射的是不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一些地方政府习惯于走依靠高负债搞建设、拉动GDP增长的老路,结果“政绩”上去了、风险上来了,最终危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必须引导和约束地方政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特别是要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量力而行、合理融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振兴实体经济,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中央提出“终身问责,倒查责任”,这是严管地方债的重要措施,各地各部门应该严格执行,使地方官员难以再抱逃脱追责的侥幸心理,无法轻易推卸责任。打破“幻觉” 未来或有地方政府破产!近日财政部下属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一份调研报告也指出,在各级政府之间,下一级政府的所有债务实际上都是上一级政府的“或有负债”。下一级政府总是可以利用各种风险事件来巧妙地把风险转移给上一级政府。当下一级财政濒临破产的时候,上一级财政不可能袖手旁观,置之不理。在风险责任不明晰、且没有建立分担机制的情况下,上一级财政往往承担了风险事件的全部风险。财政部分析称,一些金融机构认为地方政府不会破产也不敢破产,存在财政兜底幻觉,加上政府背景项目融资规模大,利率弹性小,容易快速提升单位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奖励,对这类项目趋之若鹜,没有按照市场化原则严格评估政府背景项目风险,放松风险管控要求,大量违规提供融资。近日,央行研究局局长徐忠建议“探索地方财政破产和追责制度”说:中国探索地方政府破产制度,各级政府财政收支出了问题,需要明确责任划分。普通民众不应该承担财政破产的损失。财政破产不是政府破产,治安、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事项应予以保障。地方政府内部应当自我承担损失并强化问责。对决策层要终身追责,普通公职人员的工资、养老待遇也要承担一定的损失。也就是说,所谓地方政府破产,其实是两个含义:第一,让地方政府摆脱此前无法偿还的债务,让盲目参与的机构个人来买单(给市场一个教训);第二,地方政府决策层将被终身追责,公职人员工资、养老待遇受到损失。地方债发行量4.4万亿不及预期 明年尚有1.5万亿待置换近年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加快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基本形成覆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各个环节的“闭环”风险防控体系。截至2016年末,全国法定限额内政府债务余额27.33万亿元,负债率(债务余额/GDP)为36.7%,低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经济体水平;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32万亿元,债务率(债务余额/综合财力)为80.5%,低于国际通行的100%—120%警戒线。根据Wind统计,截至12月25日,全国今年各地方政府共发行1132只地方政府债券,总规模为43561亿;与2016年6.05万亿元的总规模相比,明显下降。按照财政部的规划,2018年年中将是地方政府债务置换的收官之年;按照中金公司的测算,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将达到4.1万亿-4.2万亿元,其中,待置换规模约1.5万亿元,与部分其他券商3.5万亿的估算差别较大;同时,随着今年城投债提前置换大幕的开启,明年城投债提前置换有望进一步增加。

专扯J∞蛋 发表于 2018-1-3 10:49




清雅小居 发表于 2018-1-3 17:55

吓唬人
地方政府破产
老百姓还不弄翻天啊

2011.9.24 发表于 2018-1-3 18:59

清雅小居 发表于 2018-1-3 17:55
吓唬人
地方政府破产
老百姓还不弄翻天啊

财政破产不是政府破产,治安、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事项应予以保障。地方政府内部应当自我承担损失并强化问责。对决策层要终身追责,普通公职人员的工资、养老待遇也要承担一定的损失。

专扯J∞蛋 发表于 2018-1-3 20:45

    世上就不该有只作不担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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